如何保障普通老百姓都能住上房,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張亞忠建議:每戶居民如實申報住房套數,規定房價與居民月均收入差價不得高于30%;對于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按50%征重稅。
他山之石
韓國規定買二套房交50%稅
如何讓城鎮居民都能住上房呢,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張亞忠認為,最好的辦法是建立城鎮居民基本住房保障體系。
也就是說,將擁有一套基本住房作為所有城鎮居民家庭的基本民生權利,從價格、稅收等方面予以保障的社會保障體系。
新加坡較早采用這一體系,使居民住房問題得到很好的解決。韓國則規定,任何一戶城鎮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只需繳納5%的稅;購買第二套住房,則須繳納50%的稅;購買第三套住房,需要繳納62%的稅。
委員建議一 擁有二套房要繳納50%重稅
張亞忠建議,建立最嚴格的城鎮居民戶基(以戶為基礎)住房登記制度。從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做起,每戶城鎮居民必須如實填寫自己住房的套數、面積等基本信息,并經有關部門嚴格核實,否則要承擔法律和紀律責任。
“在這個基礎上,對于擁有一套以上的居民戶,由其自主地從所擁有的住房中選取一套作為自己的基本住房,已辦理各種手續者,免繳任何費用;手續上不齊全者,只需繳納5%的稅金。”張亞忠說,鼓勵他們按照初購價格出讓其余住房。
張亞忠建議,若繼續擁有(或購買)第二套以上住房,都應該征重稅:第二套住房繳納50%的稅金;第三套住房繳納100%的稅金。
“當然,城鎮居民戶在擁有一套住房的基礎上,隨著家庭經濟條件的改善和人口的增多,若需要改善住房條件,可通過基本住房保障體系申請住房流轉。”張亞忠說,以初購價格向保障體系協議出讓自己的原有住房,然后獲得以基本住房保障價格購置一套新的住房的權利,在搬進新的住房后一個月內必須交回原有住房,否則不予辦理新的住房證。
委員建議二 每平方米房價應等于居民月均收入
張亞忠還建議,應當將城市房地產土地供應量的80%用于城鎮居民基本住房土地供應。
不僅如此,還要在價格上進行嚴格控制。比照國際上先進、合理的住房價格指數,可采用“每平方米基本住房平均房價等于當地居民月均收入”的標準加以控制,每平方米最高差價不得高于30%。
張亞忠提出,對于如進城務工單身農民、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等的住房問題,可采取多種措施加以保障。如鼓勵有一定規模的單位建單身宿舍,或為某些特殊工作人員(如外聘專家等)建設公寓;由政府有關部門建設不同類型的單身公寓,以低租金、零租金供應相應的單身居民,等等。(河南商報 特派記者 郭富收 實習生 孫益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