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強:促進民間融資規范化、陽光化
拓寬民間投資渠道。讓民間融資陽光化,關鍵就在于為民資找到合適的投資渠道。落實好《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出臺實施細則。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和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大力培育發展專業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機構,以集約化管理方式,吸引更多的民資通過股權、債權方式有序流入實體經濟和成長型骨干企業。
民間融資是游離于法定金融體系以外的資金融通行為。民間融資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如何引導民間融資“趨利避害”,成為眼下亟須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我省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省民間融資日趨活躍。初步測算,目前我省民間融資額已達幾千億之巨。民間融資的活躍,有力地促進了實體經濟的發展。但我們也應看到,當前我省民間融資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認真研究解決。
(一)運營不規范。現有融資機構良莠不齊,缺乏行業自律,整體運行還基本處于混亂無序狀態,違規經營現象比較突出:有些融資機構未經有關部門正式批準,自行吸收民間資本,進行非法經營;有些融資機構高息借貸,月利率高達30%以上,遠遠高于銀監會規定的上限;有些融資機構演變成地下錢莊,以錢炒錢,或將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二)政府監管不到位。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規和手段,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一些民間融資只能是放任自流、無力監管,只有當民間借貸引起的社會深層問題浮出水面,才出面收拾殘局。
(三)對社會穩定產生負面影響。因為市場混亂、行業自身發展缺陷、監管不力,民間融資風險較大,成為影響當前社會穩定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因素。去年以來,我省個別融資機構在資金上形成無以為繼的斷檔局面,無力支付存款人的存款及利息,影響了社會穩定,給政府造成很大壓力。
二、下一步應采取的措施
對民間融資的管理應堅持應疏不宜堵的原則,拓寬投資渠道,加強制度建設,加大監管力度,使民間資本健康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一)拓寬民間投資渠道。讓民間融資陽光化,關鍵就在于為民資找到合適的投資渠道。落實好《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出臺實施細則。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和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大力培育發展專業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機構,以集約化管理方式,吸引更多的民資通過股權、債權方式有序流入實體經濟和成長型骨干企業。
(二)加強民間融資制度建設。盡快出臺《規范民間融資暫行辦法》,使民間融資有章可依。《辦法》可參考借鑒溫州、鄂爾多斯等地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比如,設立企業化運營的民間借貸信息網絡平臺,創建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推出民間融資綜合利率指數,規范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等。
(三)加強對民間融資市場的監管。探索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及時監測民間借貸市場的利率、規模和流向,定期開展民間資本市場調研和風險評估,做好風險預警工作;設立公開舉報制度,對存在非法集資、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嫌疑的,及時組織認定并予以立案查處。
(四)加強對民間融資有關規定的宣傳。普及民間借貸相關法律和知識,使借貸雙方充分理解民間借貸運行流程和自身權利義務,綜合平衡投資的風險和收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強對民間借貸風險的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