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學生聚眾斗毆 德育缺失令人擔憂
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在校生聚眾斗毆案5件28人,占同期聚眾斗毆案件涉案總人數255人的11%。而2008年、2009年該院均未曾受理過此類案件。
在校生聚眾斗毆,竟向對方“下戰書”
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江蘇省睢寧縣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在校生聚眾斗毆案5件28人,占同期聚眾斗毆案件涉案總人數255人的11%。而2008年、2009年該院均未曾受理過此類案件。在校生聚眾斗毆案件雖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嚴重影響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擾亂了正常的教學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
有組織有策劃,令人不寒而栗
辦案人員介紹,這些在校生嫌疑人均為普通高中或職業中學男生,平均年齡17歲,并且多數人在校表現較差。其中公立中學學生15人,民辦學校學生6人,職業中學學生7人。這些學生不思進取、生活空虛,“哥們義氣”嚴重,有的還有早戀、沉迷于網絡等不良行為。2010年10月13日,某民辦中學17歲男生王某得知另一學校男生朱某追求自己“暗戀”的女生,為給對方個“下馬威”,王某糾集本校學生多人與朱某等數人“決斗”。據檢察官了解,王某在校表現很差,有嚴重曠課、違規記錄。
“事先糾集、組織和策劃,具有明顯的犯意!鞭k案人員說,這類案件起因多為爭強好勝、負氣斗狠;或宿有積怨、伺機報復,也有的是為了同學、朋友“出頭”。參與斗毆雙方事先都有聚集人員、策劃準備的過程,有的甚至通過“下戰書”約定斗毆時間和場所。2010年5月3日,17歲的男生郭某的妹妹被外校學生商某“欺負”,他遂打電話與對方互罵,并通過手機短信相約各自帶人斗毆。次日中午,郭某果然糾集幾名同學并通過網絡招集多名網友“赴約”斗毆。
據介紹,5起案件中4起有持械斗毆情節,所持兇器有砍刀、磚塊、伸縮棍、木棒等。參與人數少則十余人,多則數十人。如某職業中學學生路某、王某等人聚眾斗毆一案,他們8人竄至另一班級毆打其他學生,被該班10余名學生反擊。路某等人自覺吃虧,隨即返回宿舍拿來砍刀報復。幾個“回合”之后,造成3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
“斗毆結果嚴重,社會危害嚴重,令人難以想象!鞭k案人員說。2011年1月24日,某中學學生彭某與朱某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遂糾集本校生多人到學校附近小巷內斗毆,其中兩名學生被刺死,三人受傷,在全縣引起震動。在5起案件中,斗毆地點發生在校內2起,學校附近2起,發生在公共娛樂場所1起,對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原因不單單在學生身上
辦案人員認為,在校生聚眾斗毆有多方面原因,須引起足夠重視,“否則將嚴重影響下一代健康成長”。
首先是聚眾斗毆學生自身的原因。高中或職中階段學生多為16歲至18歲,正處于青春期,法治觀念淡薄,自我控制力差;思想偏激,容易沖動、不計后果;盲目追求“江湖義氣”,愛表現、愛逞強。部分職中學生因缺乏自信、對前途悲觀失望、自暴自棄,“拜把子”結成小團體的現象也很普遍。他們往往行為乖張、是非不分,通過藐視法律與道德來張揚“個性”,極易參與聚眾斗毆等犯罪。
“重分數,輕德育”,校方忽視管理是第二個原因。公立中學過分看重“分數”、“升學率”,弱化德育和安全教育,忽視對學生的心理疏導;民辦中學和職中辦學質量良莠不齊,普遍存在管理混亂、紀律松弛現象,致使一些自律意識差、涉世不深的學生因交友不慎等原因走上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道路。教師之間、師生之間、學校與家庭之間缺乏溝通,學校對學生中存在的暴力傾向疏導不力、缺乏矯正辦法,對一些校園暴力事件處理不及時等,也給聚眾斗毆犯罪的滋生提供了空間和土壤。
家長管教不善,家庭溺愛導致孩子性格偏激。在參與聚眾斗毆的學生中,獨生子女占絕大多數,家庭的溺愛致使他們形成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的觀念,導致其形成一種“攻擊型人格”。與同學相處稍有矛盾,便拳腳相向;有的父母對孩子物質方面的要求有求必應,對子女身上表現出的苗頭性問題卻視而不見,甚至包庇縱容。還有一些單親家庭的孩子缺乏關愛和安全感,在參與聚眾斗毆等團伙犯罪過程中尋找精神寄托。
“負面社會氛圍感染,將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引入了邪路,不可不引起重視!鞭k案人員如是說。社會領域中的江湖義氣等不良風氣對在校學生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部分學生錯誤地把蠻橫動粗當成“勇敢”,把哥們義氣當成“友誼”。在社會文化環境方面,以暴力、色情為主要內容的書刊、音像制品、網絡游戲充斥市場。一些學生沉溺于暴力游戲不能自拔,仿效影視劇中的黑幫犯罪情節行事,極易鋌而走險。(王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