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冀中星是鼓勵暴力
20日下午,一名坐著輪椅的殘疾男子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到達大廳B出口外散發傳單,此舉被民警制止,不料男子突然引爆自制炸彈,造成其本人和一名民警受傷,周邊乘客未受傷。目前該男子經搶救暫無生命危險,民警輕微傷無大礙。
原標題:北京青年報:同情冀
20日下午,一名坐著輪椅的殘疾男子在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到達大廳B出口外散發傳單,此舉被民警制止,不料男子突然引爆自制炸彈,造成其本人和一名民警受傷,周邊乘客未受傷。目前該男子經搶救暫無生命危險,民警輕微傷無大礙。有目擊者稱,男子在引爆炸彈前曾提醒周圍人躲避。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該男子是山東菏澤人,叫星,1979年生,曾在廣東打工生活,因覺得受到不公正對待上訪10多年。
引爆炸彈裝置,冀中星似乎并沒有引來多少唾罵,相比,對他禮贊的網友不乏其人,“真厚道”、“有良知”、“沒冤誰閑的拿炸彈炸自己,罵他的人喪失人性”。如此種種,令人百味雜陳。
在公共場合引爆炸彈,居然被美化為有良心的人,究竟是評判的標準病了,還是人心病了。冀中星被美化,最主要原因是他引爆炸彈時,出口處旅客很少,該還多次提醒過往人員與其保持距離。這與窮兇極惡的廈門陳水總、江西錢明奇大為不同。
此外,冀中星確實命運凄涼,維權無門。這樣一個遭受不公平的小伙子,淪為一個制造爆炸的人,自然容易贏得同情。
可以同情冀中星,不應美化冀中星。無論有何理由,也不管在爆炸前有沒有喊人離開,在公共場合爆炸都涉嫌違法,這種行為都是必須禁止的。提醒周圍的人躲遠點,造成的惡果會少一點,其罪愆也會少一些,但不等于他就是正義的化身。更何況炸彈威力難以控制,萬一威力過大造成人員傷亡,豈不恐怖?不傷及無辜應是人性的基本底線,無論結果如何,其行為本身、主動動機都涉嫌違法。對其廉價同情,本質是鼓勵。
當然,在對這類暴力零容忍的同時,必須關注他們的卑微敘事、悲催經歷。冀中星并非天生惡人,他年紀輕輕也靠體力吃飯,但遭遇惡治安隊員追打致殘,這是他不幸的開始,也是炸彈事件的原始導火索。誰該為此負責?那些追打他的治安隊員以及管理部門就該安然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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