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山東考察
認真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匯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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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備受關注的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秦志暉在自行辯護時稱,“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希望給大家以警示,我就是前車之鑒。”同時,秦志暉還在法庭上對楊瀾、羅援等被抹黑的人表達歉意。公訴人指出,被告人秦志暉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

秦火火受審。(圖片來源于網絡)

秦火火受審。(圖片來源于網絡)
大眾網綜合報道 11日,備受關注的網絡推手“秦火火”(原名秦志暉)涉嫌誹謗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秦志暉在自行辯護時稱,“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希望給大家以警示,我就是前車之鑒。”同時,秦志暉還在法庭上對楊瀾、羅援等被抹黑的人表達歉意。公訴人指出,被告人秦志暉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
在法庭上,公訴人稱,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訊問被告人,被告人秦志暉犯誹謗、尋釁滋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秦志暉的行為觸犯了誹謗罪和尋釁滋事罪,應數罪并罰。
辯護人稱,關于誹謗罪:起訴書指控的有關行為不屬于最高法和最高檢的網絡誹謗的司法解釋,所規定捏造誹謗他人的三種情形,被告人沒有捏造損壞他人名譽的行為。關于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并非是明知編造虛假信息而予以發布,而且被告人秦志暉所發的微博也未達到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程度,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在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著誹謗罪和尋釁滋事罪進行了辯論。
在被告人陳述環節,秦志暉對張海迪、楊瀾、羅援等幾名受害人進行了道歉,他說:“我的手段不光明正大,我今天站在這里也是咎由自取。”秦志暉說:“網絡上有我一個秦火火就夠了,為此我付出代價實在是太大了,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與家人團聚的機會,失去了在網絡世界遨游的樂趣。希望給大家以警示,希望大家珍惜在網絡上的自由空間,真正做一個對社會有價值的人。我就是前車之鑒。”
隨后,審判長宣布休庭,表示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期宣判。
初審編輯:劉寶才
責任編輯:魏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