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于3月10日(星期二)16時30分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副局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黃玉治,新聞發言人黃毅就強化依法治安、加快推動全國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人民日報記者]
我們知道我國的煤礦已經連續23個月沒有發生過特大的事故,是歷史以來的最好水平。我想請問您,您認為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這種態勢又能否繼續保持下去?謝謝。
[楊棟梁]
第一套辦法,抓礦長。一萬多個煤礦,主要矛盾就是不落實,不落實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礦長,因此我們為了激發礦長的責任感,制定了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的七條規定。這七條規定只有188個字,很簡單、很好記,比發一摞文件都管用,但是這七條就是底線、生命線、高壓線,鐵規定、剛執行、全覆蓋、真落實、見實效,就是要這樣要求。要求我們的礦長,要把礦工當成自己的兄弟和親人,要求安監人員、煤監人員也是一樣,必須把礦工的生命看作比什么都重要。這個理念必須確定下來。一次調度會上,說一個地區發生了一起重大事故,除了死亡的人以外,還有兩名病危的人員。我當場就問,病危人員叫什么名字?回答說不知道。我當場提出了批評,為什么不知道?搞安全的不僅是要人數,還要人名。不僅是要遇難者的人名,還要受傷者的人名。不僅要遇難者的善后工作情況,還得要傷員治療康復的情況。這就叫生命至上、以人為本,所以現在大家在這個問題上是高度統一的。
第二套辦法,抽出基層干部、抽出領導干部下基層,與礦長當面談心對話,激發他保護礦工的責任感。去年2000多名干部與礦長普遍談了一遍,實打實、硬碰硬,事故要減下來,干部必須沉下去。而且安監人員必須要下得去、蹲得住、盯得死、不出事,才能搞得好,用這樣的標準來要求。
第三套辦法,抓重點縣。全國1700個縣有煤礦,但是我們統計了五年,把出事故最多的50個縣拿出來,進行ST,像股票市場一樣,特別處理,由國家層面直接抓,當然省、市、縣也都配合起來,效果很好。我們不僅和礦長談心對話,我把50個縣的縣委書記和縣長都請到北京,一個一個地進行叮囑,結果這50個縣去年一年事故大幅度下降,有十幾個縣是零死亡,而且下降30%以上,效果很好。
最后一個就是認真查處每一起事故,每一起事故都不放過,而且要做成警示片,在全國進行警示教育,叫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教育我們的廣大煤炭行業的各級領導,特別是礦長,要“四個對待”,把歷史上的事故當成今天的事故對待、把小事故當成大事故來對待、把隱患當事故來對待、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來對待。這樣自上至下,我看現在煤礦的安全生產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我們還是充滿著信心的。
但是現在擺在我們面前有一個問題,如何讓這高危的三類煤礦盡快退出,這是一個難點。小煤礦、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這三種礦井的事故占整個煤礦事故的60%,產量只占30%不到。我們主張這些煤礦要逐步退出,而且這些煤礦退出以后,是一舉數得。保護資源,這些煤礦的采收率都很低,30%,大型的煤礦采收率都是80%、90%。采過以后不可能再采,資源浪費。保護環境,這些煤礦的煤,特別是西南地區的煤,硫分高,燃燒的時候排放的二氧化硫最突出,實際上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可怕的還是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排放以后到空氣當中遇到水蒸氣立馬生成亞硫酸,再碰到空氣的氧,一下子就變成硫酸,就是我們所說的酸雨,酸雨降到地面的腐蝕性、危害比霧霾要危害得多。
所以我們要聯手發改委、能源局、國土資源部、環保部、國家安監總局、煤監局,把這項工作做好,希望媒體記者們支持。當然要做好補償工作和職工的安置工作,還有穩定工作,要把工作做細,退出也不是那么簡單的,要考慮周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