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8月13日訊(記者 李元超)大眾網記者從今天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截至6月30日,2014年度企業年報率達到91%,居全國第四位。據了解,如企業3年不公示年度報告,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不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或將進經營異常名錄
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郭際水介紹,按照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要求,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將被列入由國家工商總局統一開發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對這部分企業來說,雖然在截止日之后,仍然可以進行年報,也可以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但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記錄會 “終生”存在于企業的信用檔案中,受此影響,企業誠信狀況無疑將會受到質疑。同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如果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企業信用可修復,4種方式申請移出名錄
郭際水說,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消失的,可以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也就是說,企業信用是能夠得到修復的。
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的企業,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申請移出異常經營名錄:一是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可以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二是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履行其信息公示的義務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三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四是通過登記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企業,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后,或者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以上這4種情況可以申請移出異常經營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