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電視臺名牌欄目《法治進行時》周末版首次公開了“猥褻男童”的歌手紅豆被公安機關抓捕的前前后后,在京城觀眾中引起了強烈反響。
想溜沒溜掉
2001年12月17日上午,偵查員了解到紅豆從外地演出回到北京。于是,偵查員早早就守候在紅豆家門口,準備等他出門時將其抓獲。
紅豆家與普通住戶還不同,除了樓道里的前門外,他還在一扇窗戶外改建了一個后門。偵查人員決定分兩路守候。等待中,偵查人員發現紅豆家的保姆買菜回家了,由此推斷,紅豆應該就在家中。然而等待了三個多小時,紅豆毫無動靜。
無奈之下,偵查人員決定從后門破門而入。但這時從前門傳來消息,紅豆已經在前門樓道被抓獲。原來紅豆聽見后門有動靜,想從前門溜走,但他沒料到,前門早已有人等候在此。
竟然不懂法
隨后偵查員進入紅豆家中搜集證據,發現其家中的客廳墻壁上貼滿了紅豆和其他男孩的合影照片,此外,還有一些各種神態的小男孩的照片。
紅豆被帶回公安局審查,公安人員發現,紅豆并不認為自己猥褻男童的做法是違法行為。公安人員表示,在審訊紅豆時,他們發現紅豆是一個法盲,根本不懂法。
由于此案涉及個人隱私,2002年6月6日,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依法判處紅豆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任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