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歐盟等發達國家在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上的爭論由來已久。盡管中國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建設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歐盟、美國等世界經濟巨頭們一直未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由于中國市場經濟地位未獲歐盟的承認,因此歐盟在判定中國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價在其境內傾銷時,不是以某類產品在中國國內的價格為參照,而是要以其他類似國家同類產品的價格為參照。
但是,由于選取的“第三國”與中國具體情況之間存在很大的不可比性,因此,在歐盟對中國進行的“反傾銷”調查中便存在較大的隨意性和不公平性。這大大影響了中國公司在應付反傾銷指控時的自衛能力。譬如:中國彩電在1993年之前每年出口歐盟100萬臺以上,但1993年歐盟開始對中國彩電進行“反傾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歐盟選取的“參照國”是新加坡,而新加坡的勞動力成本是中國的20倍以上。在“不公平”的參照之下,中國彩電被判定為“傾銷”。幾年之后,中國彩電在歐盟的市場份額喪失殆盡。有專家因此指出,“市場經濟地位”問題成了中國企業反傾銷應訴的“攔路虎”。
近年來,歐中貿易關系迅速拉近。目前,中歐貿易總額已經達到1350億歐元,歐盟已成為中國的第二大貿易伙伴。而與此同時,中國也因此成了歐盟反傾銷的“重災區”。據中國商務部提供的數字,自1979年我國遭遇第一起反傾銷案(糖精納案)以來,迄今歐盟對華累計提起101起反傾銷調查,仍在進行的反傾銷調查案為33起。對華產品立案總數僅次于美國位列第二,影響我出口金額約40億美元,涉案產品基本涵蓋對歐出口的各個領域。
早在2002年9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朱基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參加中歐領導人會晤時,就對歐盟委員會主席普羅迪提出了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的要求。2002年11月歐盟突然承認俄羅斯“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后,中國就此問題加緊了與歐盟的磋商。
2003年6月1日,中國商務部正式向歐盟提交關于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國家的要求。同年8月,中國將《2003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報告》英文版遞交歐盟,對中國市場經濟狀況進行了詳盡說明。
2004年2月,歐盟根據初步審議評估,又再次向中方提出了一長串問題清單,涉及31個具體問題。中國商務部立即對這31個具體問題進行了回答,并于2004年3月將長達數百頁的《中國市場經濟補充報告》英文版遞交歐盟。據此,歐盟于2004年6月底出臺了對華市場經濟狀況的“初步評估報告”。(楊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