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深兩地的商家同銀行較上了勁。先是深圳有50家零售企業通過深圳零售商業協會,向深圳市銀聯和深圳銀行同業公會發出警告,要求降低刷卡手續費標準,否則他們將聯合起來共同拒絕刷卡消費。很快,廣州的百貨業也同仇敵愾地表示了同樣的訴求,顯示出這一問題的普遍性來。
如果目前雙方正在進行中的對話最終失敗,而商家真的采取上述抵制措施的話,顯然相關各方在一段時間內都會蒙受損失。銀行的銀行卡業務將陷入低迷,購物者將失去免于攜帶現金的便利,即使是發起這一抵制活動的商家本身,也將不得不面對消費者因突然遭遇不便而萌生的怨氣,甚至可能因此失去寶貴的業務機會。不過若是從市場博弈的角度來看待,本次事件其實不乏積極意義。
首先,紛爭之中,商家是通過同業公會來與對方的同業公會進行交涉。這種方式對業外人士來說可能還比較陌生,但是對于一個成熟的商業社會,這是普遍和必然的趨勢。深圳零售商業協會和深圳銀行同業公會之間的這場對話,在國內市場博弈中無疑具有探索與前瞻的價值。對一個商業社會來說,固然需要政府和法律來守護公共領域的基本秩序,比如誠信、自愿的交易原則;但政府和法律不能解決交易過程中隨時產生的大量日常性紛爭。因為解決這些紛爭,需要該行業的大量“本土性知識”,而解決的最佳方式,也應該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而不是依靠某種強制力量來規定。因此,熟悉行業背景、受到行業成員委托的同業公會,就成為解決行業間紛爭的最理想渠道。
其次,在這件事情中,我們看到了消費者的力量。作為沒有直接參與交涉的第三方,持卡消費人既是銀行的客戶,也是商家的客戶,他們可以選擇使用何種銀行卡,也可以選擇去哪家商場購物。因此,他們是銀行和商家都敬畏的對象。
那這個故事的完整版本就應該是這樣的:銀行提供的刷卡收銀服務,最大的受益方其實是購物者。銀行本來可以向購物者收取一部分手續費用,但是他們不敢,因為消費者會選擇用別的銀行卡或者選擇支付現金;而商家本來也可以對刷卡消費者提高價格以沖銷手續費增加的成本,但是他們也不敢,因為購物者會選擇到別的商場。刷卡手續費的合理標準,就這樣變成了銀行和商家之間的問題。
銀行和商家的決定看似是委屈的,然而,這是他們明智的選擇。由于客戶的選擇自由超過他們,他們過去不能、未來也不能把問題“轉嫁”到客戶的身上,無論是誰跨過了這條底線,都一定會遭到市場的懲罰。
而最后,也是最讓我們感到欣慰的,是深圳市貿易工業局一位官員在接受采訪時的表態。這位官員認為,刷卡收費標準應該逐步走向市場化,在新的市場環境下,銀行卡的使用、推廣中應引入競爭機制,而不應繼續采用由銀聯統一收費的方式。
這位官員的話語中,包含對市場認識的真知灼見。銀行提供刷卡收銀服務,從總體上來說一定是增加了社會的便利,否則這種方式早就會被市場所拋棄。既然總體上大家是受益的,那么相關各方一定可以在保留這一服務的基礎上,經過對話找到一個彼此都能接受、都能分享這一收益的價格尺度。
在這個問題上,令人擔憂的只有兩點。一是銀行的主管或監管部門介入,規定銀行不得自行降低收費費率,或者規定銀行必須同時向商家和消費者收費。其次是,消費者保護組織或法院規定,商場不能“歧視”刷卡交易客戶,給他們指定不同的價格。因為這都是剝奪了市場主體參與價格談判的權利,盡管其動機可能是為了保護這個主體。
這所有的欣慰與擔心,其中都圍繞一點:只要不是公共領域的基本秩序維護,那便讓市場來解決它自己可以解決的問題——因為它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要超過一切市場之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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