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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尸無人管 派出所欠繳殯儀館18萬冰存費

2013年07月13日 10:13作者:赫洋 賀輝來源:大眾網

7月7日,微博實名認證一民警稱“黃河、小清河漂來無名尸,運尸讓我們拿錢,需3000元,都是現場民警墊付。”有網友爆料稱,該派出所欠殯儀館費用已達18萬。雙方消息一出,引起眾多網友關注,并且引發不少爭議,無名尸冰存費到底該誰來繳納,成為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

  濟南47具無名尸無人管,最長冰存已10年

  大眾網濟南7月12日訊(記者 赫洋 見習記者 賀輝)大眾網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無主尸體無人管”在濟南并不是個例,因為相關規定沒有涉及此方面,因此濟南現在仍有47具無主尸體被暫時存放在市內的兩家殯儀館,其中“暫放”時間最長的已經有10年多。

  濟南市蓮花山殯儀館副館長李琳告訴大眾網記者,目前蓮花山殯儀館存放著36具無主尸體,都是由公安機關發現并送來的。因為不敢“私自火化”,殯儀館只能將這些遺體放在冷庫中進行保存,最早的一具是2003年11月由公安機關送來的,已經存放近10年。

  大眾網記者隨后從濟南市殯儀館了解到,該館內目前存放著11具無主尸體,最早的一具是2003年5月份由公安機關送來的,已經存放超過10年。

  濟南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無法處理這些無主尸體,是因為相關政策目前還是空白。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濟南市殯葬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遺體保存費用應當由喪事承辦人承擔,但像公安機關送來的無主尸體,根本不存在喪事承辦人。因此,相關費用只能向委托單位,也就是發現尸體的派出所收取,但派出所往往不愿意承擔這部分費用。所以,就出現了現在這種派出所“不愿管”、殯儀館“不敢火化”的局面。

  李琳同時表示,目前,蓮花山殯儀館內存放的遺體大部分是無主遺體,近年來隨著無主遺體的“只進不出”,無主遺體占用殯儀館公共資源的情況已經越來越突出。

  濟南將成立多部門工作組 解決“無名尸”火化難

  大眾網濟南7月12日訊(記者 赫洋 見習記者 賀輝)近日,濟南一場有關“派出所欠存尸費”的微博爭議引起眾多網友關注。今天上午,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召開會議,研究如何妥善處置這類無名尸體的問題,大眾網記者從會上獲悉,濟南市將成立由公安機關牽頭,民政、財政等部門參與的工作組,并出臺相關辦法解決無名尸處理的問題。

  7月7日,微博實名認證為濟南市華山派出所所長的“@濟南公安韓立武”稱“黃河、小清河漂來無名尸,運尸讓我們拿錢,需3000元,都是現場民警墊付。”有網友緊跟其后爆料稱,該派出所欠殯儀館費用已達18萬。雙方消息一出,引起眾多網友關注,并且引發不少爭議,無名尸冰存費到底該由誰來繳納,成為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

  大眾網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根據《濟南市殯葬管理辦法》規定,遺體處理的相關費用應由喪事承辦人負擔,但喪事承辦人只針對有主尸體,公安機關打撈的無主尸體不在其中。而殯儀館對尸體進行火化必須要求尸體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但無主尸體往往沒有死亡證明,導致殯儀館不敢違法“私自火化”,因此保存無主尸體的費用便被算到了發現無主尸體的公安部門“頭”上。

  為了解決“無主尸體無人管”的困局,濟南市將成立由公安機關牽頭,民政、財政等部門參與的工作組,制定無主尸體的相關處理辦法,其中責任歸屬、尸體保存和火化費用由誰出等問題將做出明確規定。

  目前,相關辦法正在制定中,大眾網記者將繼續關注。

  派出所欠殯儀館18萬? 因"無名尸"處理陷無人管狀態

  大眾網濟南7月13日訊記者 赫洋 見習記者 賀輝)7月12日上午,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召開會議,研究如何妥善處置無名尸的問題,濟南市將成立由公安機關牽頭,民政、財政等部門參與的工作組,并出臺相關辦法解決無名尸處理的問題。這個會議使得近期關于“派出所欠繳殯儀館18萬元冰存費”的事件看到了處理結果。會議之后,大眾網記者采訪了事件的雙方當事部門,這起事端的前因后果再次展現在公眾面前。

  華山派出所因“無名尸”欠殯儀館18萬 微博上引網友熱議

  7月7日,微博實名認證的濟南市歷城華山派出所所長“@濟南公安韓立武”發微博稱,在處理由黃河、小清河上游漂來的無主尸體時,每次三千元的費用均由華山派出所墊付,由于尸體較多,派出所對殯儀館欠款數額較大。該微博迅速被網友轉發,閱讀量達到28萬,騰訊微博上被轉載和評論近千次。

  當晚,微博實名認證為濟南歷城區公安分局宣傳科科長的“@濟南police張現勇”也發布微博,稱公安機關沒有處理無主尸體的專項資金,基層派出所經費緊張難堪重負。同時,資料顯示為華山派出所民警的“@馬海濱”發微博稱,華山派出所對殯儀館欠債已達18萬元,并得到“@濟南公安韓立武”的確認。

  “無名尸”不允許隨意火化 有的已在殯儀館放了10年

  關于如何處置無名尸體,根據2006年修訂的《濟南市殯葬管理辦法》規定,遺體處理的相關費用應由喪事承辦人負擔,喪事承辦人的順序依次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街道辦和居委會。在喪事承辦人的順序中,并沒有公安機關。

  對此,濟南市民政局一位負責人解釋說,喪事承辦人的有關規定針對有主遺體,不適用無主尸體。該負責人表示,無主尸體屬于非正常死亡遺體,2012年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衛生廳、省民政廳六部門曾聯合發文規定,非正常死亡遺體移交殯儀館的,移交單位和個人應與殯儀館簽訂書面協議,殯儀館進行妥善保存。

  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由于無主遺體一直得不到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殯儀館不敢“私自火化遺體”,有些無主尸體已經冰存了10年。

  冰存費用起爭議 派出所、殯儀館誰都不愿出

  另一個引起雙方爭議的是冰存費用,根據六部門下發的文件規定,非正常死亡遺體需延長保存期的,由作出延長保存決定的機關單位承擔相應費用。濟南市民政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無主尸體屬于非正常死亡遺體,延期冰存產生的費用就應該由委托單位,也就是派出所承擔。

  然而,派出所方面卻認為,根據派出所與蓮花山殯儀館簽訂的協議,派出所只承擔15天的冰存費3000元,同時派出所方面也沒有主動要求延期冰存,因此不愿承擔這剩下的費用。

  而目前,濟南市并沒有制定有關無主尸體方面的任何免費政策和優惠政策。“制定這一政策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衛生、民政、財政等七個部門合作,單靠民政、公安中的哪一個部門都不行。”濟南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說。

責任編輯:劉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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