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媚的起點 清透的思路 陽光的法院
——長清法院打造“陽光服務型法院”
陽光的明媚,可以溫暖心靈;陽光的通透,可以滌凈塵埃。在2010年的陽光大地,長清法院在“陽光服務”的宏大寓意中,再一次將司法的溫暖播撒于民心深處,引吭高歌于“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司法洪通大道上。
“陽光服務”的內涵——用陽光的溫暖通聚人脈
陽光象征著光明、公開、透明、希望、生機和溫暖,陽光服務是最能散發司法人文關懷、最能照亮民心、最具親和力的人性化服務。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為人民群眾主持公道的地方,人民法院的職能就是服務——服務民生、服務發展。上級法院提出的“爭創一流”的工作目標,就是要提供一流的服務,要多服務、快服務、服好務,要更新服務理念、增強服務能力、拓展服務領域、前移服務窗口、提高服務質量,努力為社會穩定、和諧與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讓人民群眾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讓人民群眾信任。所以,司法只有象陽光般透明宏大,才能充分且深刻地普照民心,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溫暖、感受到公正,人民法院的公信力才能進一步提高,才能聚攏起社會信任的人脈,人心所向——陽光之地——人民的法院。
“陽光服務”的思路——用陽光的純澈清晰思路
打造“陽光服務型人民法院”,就是堅持“內和外順、公開透明、群眾滿意、業績一流”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到“一個中心、兩手抓、三個形象、四個更加注重、五個統籌”。一個中心即以大局為中心,為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區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兩手抓即一手抓審判執行,一手抓隊伍建設。三個形象即在法院內部樹立爭一流的形象,在區直機關樹立團結奮進的形象,在社會公眾面前樹立公平公正、顧全大局的形象。四個更加注重即一是更加注重經濟社會發展,二是更加注重社會和諧,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四是更加注重社會穩定。五個統籌即統籌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統籌依法判決和訴訟調解,統籌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解決涉訴信訪問題,統籌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
“陽光服務”的目標——用陽光的明媚通透民心
打造“陽光服務型人民法院”,要特別抓住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最期待解決、法院工作發展最需要解決、克服一定困難有可能解決的重要問題和環節,集中力量攻堅克難。進一步加強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推動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解決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審判人員審判作風審判紀律方面的突出問題。著眼實現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進審判和執行公開制度改革,建立更加透明、有效、科學的司法公開制度,自覺接受人大、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以公開促公正;進一步完善助推經濟發展的各項措施,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不斷完善和諧執行的工作措施,既保證兌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進一步健全便民訴訟網絡,落實司法便民各項措施,積極開展司法救助活動,為當事人提供實實在在的方便和實惠,讓法律的陽光普照社區街巷、田間地頭,把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人文關懷送到人民群眾的心坎上。
“陽光服務”的措施——用陽光的博愛覆蓋服務的方方面面
一是開展建設“陽光服務型人民法院”大討論活動。明確建設“陽光服務型人民法院”的目的、意義和深刻內涵。二是開展“百日辦案競賽”活動。突出質量與效率,鼓勵干警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杜絕超審限案件,努力實現收結案的良性循環。三是開展回訪案件當事人活動。通過重點案件必訪和隨機抽取的方式,對100件案件當事人進行回訪,虛心聽取對法官辦案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四是開展以廉潔勤政為主題的法院文化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和諧氛圍。五是開展法官“五進”送法活動。拉長司法服務“鏈條”,健全完善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機制,把司法服務延伸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六是開展“零錯案、零投訴、零上訪”競賽活動。認真落實案件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繼續抓好庭審觀摩考評工作,打造“鐵案、精品案、和諧案”工程。七是開展“我為建設‘陽光服務型人民法院’獻一計”活動。充分調動干警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法院建設和發展諫言獻策。八是開展落實“五個嚴禁”、實現干警零違紀活動,努力構建不愿為、不能為、不敢為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九是開展高效機關創建活動。認真落實“服務‘四保’,便民訴訟”各種措施,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落實“人民法院為人民”和“以當事人為本”的要求,端正工作作風,實行“微笑服務”,增強司法工作的親和力;認真落實“院長接訪制度”,疏通信訪渠道,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落實司法公開制度,使司法活動在陽光下運行;樹立和宣揚典型,營造你追我趕的昂揚正氣。十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召開一次座談會,圍繞提高服務能力、改善服務環境、保證服務效果,廣泛征求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陽光無際,奉獻久長。區法院將以最真誠的司法服務,為充滿希冀的泉城新區再添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