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推進陽光民生救助體系建設,區民政局自7月份起,利用4個月左右時間,在全區開展城市低保對象復核工作,對全區現有城市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復核,推進我區低保工作向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轉變,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此次復核工作總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7月中下旬)。主要任務是:7月中旬,區民政局制定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并下發各街道辦事處。7月底前,召開“全區城市低保對象復核啟動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區城市低保對象復核工作。
(二)組織實施(8月-10月)。組織實施階段是這次復核工作的關鍵,主要任務有7項。一是重新申請。各街道辦事處要依據現有檔案資料,按低保政策要求,對現有低保對象進行重新登記;二是信息比對。各街道辦事處要對申請家庭的財產收入情況,與財政、社保、房產、工商、車管等部門的財產收入信息進行比對,檢驗申請家庭是否隱瞞財產收入;三是資格評議。由區民政局主持,在各社區召開評議會;四是資格公示。各社區要按區民政局和街道的要求,將符合條件家庭成員姓名、住址、家庭財產收支狀況、信息比對情況等信息進行公示;五是資格審批。經公示無異議的,區民政局在7個工作日內,按戶予以保障發放低保金;六是信息錄入。各街道辦事處要在區民政局的指導下,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全面、詳細、準確地錄入到“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和“陽光民生救助管理系統”。 七是保障情況公示。各街道辦事處、社區負責設立公示板,將現有低保家庭的戶主及家庭成員姓名、家庭住址、保障起始時間、保障類別、月(季)補助金額度等保障情況進行公示。
(三)總結驗收(10月)。主要任務有二項:一是總結報告。各街鎮要在10月15日前,將城市低保對象復核工作情況上報區民政局。二是區民政局抽查。區城市低保對象復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人員,對各地復核情況進行隨機抽查。
天橋區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