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超市買了一瓶洗發水,價格21元。本來不想買這個牌子的,以前沒用過,可是售貨小姐非常熱情地推薦說這種洗發水多么多么護養頭發,甚至許諾如果不好用可以退貨。我這人比較心軟,對年輕姑娘尤甚,于是買了。 回來后用了一下,不好,想扔了算了。后來忽然想起那個小姐信誓旦旦的退貨許諾,覺得不退白不退,于是又找上門去。打車費用9·4元。 找到這個小姐,我說退貨,她滿臉不屑,甚至打開瓶蓋看了看,問我是否用過了?怎么這么少啊?仿佛我喜歡占小便宜似的。我耐心給她解釋,像個乞丐。她讓我找店長簽字,簽字之后才可以退。我去找店長,店長不在,只好回家。這次沒敢打車,坐公交車101路轉33路。乘車費用2元。 我繼續退貨,終于見到這位店長,他要求驗證我當時的購物小票,我沒帶,而且記不清扔到哪里了,他讓我回去找。這回我利用外出辦事的機會坐單位公車,沒花錢。 第三次我利用休息日騎摩托車過去,拿著小票。店長仔細審查完畢,要求我填寫身份證號碼,我問有這個必要嗎?他大聲說怎么沒必要?否則我們怎么統計到底是誰退貨?沒有身份證號碼我們自己用掉商品然后用瓶子辦理退貨豈不很方便?言外之意我還是占了他們便宜。但我修養極好,我不生氣,乖乖回去拿身份證。在半路汽油耗盡,我去附近加油站加油2公升,費用10·18元。 我帶著身份證、工作證、學歷證明等證件上門,店長無話可說,氣鼓鼓地簽了字,但說明洗發水我已經啟封,需要繳納損失費,按商品價格的20%收取,克扣我4·2元。我辯解說如果我不啟封如何知道不好呢?他說沒辦法,上面就是這樣規定的。 我拿著退回來的16·8元向外走,在大門口遇見一個可憐的孩子乞討,拽住我不放。我索性把這些退回來的錢一股腦兒塞給了他。 我整理總結這次退貨的賬目:支出21·58元,收入0,來回4次,往返里程大約41·6千米,花費時間估計0·9個工作日,屬于典型的嚴重虧損兼窮折騰型。 □明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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