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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出生在一個小鎮。小鎮小的連打噴嚏都會驚動鄰鎮王二嬸家那只三條腿的狗。Rebel一直認為自己過的是平凡的生活,他所說的平凡是指平淡的凡人生活,因為他一直覺得自己是不同于別人的超人。而且還有活生生的實例,據說在他4歲時,他就擁有用頭撞裂雞蛋的超能力,而且根據可靠情報,他曾經試驗著從桌子上跳下并起飛,事情的結果是他的媽媽花了100元錢給他裝了一對陶瓷門牙。 現在Rebel長大了,正在鎮里的一所高中讀書。其實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但是它不能改變Rebel的性格,當然還有那兩顆門牙。 從進入小鎮高中的第一天,Rebel的老師就對他們說對人要平等。他也是這么做的。但遺憾的是Rebel成為老師實現諾言的犧牲品——常被老師趕出去。原因不外乎兩種,要么是Rebel和優生說話影響優生,要么是優生和他說話影響他。每次走到門口Rebel都會對他的老師說出那個他知道的惟一的富有文學性的形容詞——齷齪。老師不會因為這而重罰他,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齷齪”的意思。 Rebel是個愛沖動的男孩子。但是在學校沖動不是什么好事,Rebel就因為一時沖動而舉行了一次針對校長的“示威游行”。可事情的起因很古怪,據說是因為老校長一時心血來潮開了一個長達3小時的廣播校會。會議的題目是:談獲得與付出。大概內容是,如果學校的東西被損壞,你必須做兩倍賠償;如果學校損壞了你的東西,那就是你無償奉獻。開校會本身是沒錯的,但這場校會剛好使Rebel錯過了他三伯伯兒子朋友表叔鄰居小姑媽侄子的婚禮。于是就引起了這次游行。結果很簡單,Rebel被記了大過。雖然這是一次失敗的游行,但是從歷史上的角度看這次游行還是有它的歷史意義的——歷史上人數最少的游行——一個人。 這次游行以后,Rebel變得安分了很多,這倒不是因為怕了,而是因為一個女孩,她叫鈞。Rebel想自己喜歡上她了。于是Rebel給鈞寫了一封信,沒有回音,就這樣一封接一封地寫,直到第21封時,鈞回信了。信的內容是這樣的:我們不可能,但我們可以成為朋友,只是朋友。就這樣他們成了朋友,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鈞發現自己與Rebel之間有很多相同點。比如他們都是人類。而且和Rebel在一起的日子里鈞很開心,但她時刻提醒自己,只是他的朋友。與此同時鈞還有一種莫名其妙被騙的感覺。 很快Rebel懂得了距離產生美的意義,到高二分班了。 不知道是不是升了一級的原因,高二老師的年齡大的驚人。比如他們的生物老師竟有65.72歲之高,她從辦公室走到教室大約需要兩“光年”左右。Rebel則覺的好有幾分酷 似皇太后,所以就有了往歷史博物館寫信的想法。因為他想證實一下,她是不是哪朝皇太后的表姐或大娘之類。上這種老師的課,是很困難的,特別是你在要舉手回答問題的時候,因為你要舉至少兩分鐘的手,好讓這些老師辨認那是有人在舉手,還是誰把旗桿立在了屋里。 有些事是很難預料的,Rebel很討厭廣播校會,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會成為廣播校會上的主題。那天Rebel沒有來學校,同學們很納悶,他們想是不是Rebel做了什么超自然的行為而被抓走了。很快他們知道自己錯了,因為在校會上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上,Rebel成了反面教材,也許這是Rebel與學校第一次的配合。 誰都沒有想到Rebel的一生會這么結束。 以后的日子里Rebel的墓上總會出現一朵花只有一朵。 有人說鈞哭過。 鈞終于明白了,是自己在騙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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