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幼托機構一旦發現出現發熱、皮疹等不適癥狀的孩子,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試行)》,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和幼托機構應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本單位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匯總與報告工作。一旦發現有發熱、皮疹等不適癥狀的患兒后,要由疫情報告人作進一步排查,一旦懷疑為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立即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農村學校向鄉鎮衛生院防保組)報告,同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報告,并立即通知患兒家長,及時送醫院進行診治。
2.學校和幼托機構應當加強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登記工作,一旦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學校和幼托機構應注意班級的換氣通風,特別是幼托機構要每日對玩具、用具等進行清洗消毒,減少間接接觸傳播的機會。對住校學生及幼兒宿舍的被褥、衣服要放在陽光下暴曬。
4.進行清掃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工作人員應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洗手;
5.每日對門把手、樓梯扶手、桌面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消毒;
6.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與家長一起教育學生及幼兒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重點是飯前便后要洗手;同時建議家長不要讓孩子在地上摸爬玩耍,更不要用家長自己嚼過的食物喂食孩子。
7.應立即動員家長對患兒進行醫院或家庭隔離治療,直至病愈方可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