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許可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山東大眾報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46號
授權代表:
乙方: (以下稱“乙方”)
地址:
授權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規定,就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使用有關信息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有關術語解釋
1.1“甲方網站”,指甲方擁有的網址為m.gaoxiaozai.com的互聯網網站。
1.2“乙方網站”,指網址為 之互聯網網站。〔注:如存在多個關聯網站,則應以窮盡方式列明〕
1.3“用戶”,指接受或可能接受互聯網服務的任何單位或個人用戶。
1.4“信息”,指甲方按本合同許可乙方使用的信息,包括圖片、文字及其他形式,不論該信息是否受著作權法的直接保護,均為本合同所指稱的信息。但無論如何,除非合同有其他約定,該信息不包括計算機軟件、音頻或視頻文件。
1.5“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
第2條 權利保證
2.1雙方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
2.2如甲方不是信息的權利人,甲方保證信息的權利人同意其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且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3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以及及時性和準確性。
2.4甲方保證乙方網站使用其提供的信息以及乙方網站與甲方網站的鏈結不構成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同時甲方保證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乙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3條 信息范圍及使用費
3.1甲方向乙方提供并許可乙方使用甲方及甲方網站擁有權利的信息,甲方擁有權利的信息在每條信息中都有明確標識,即在新聞來源中標記為 的內容。
前項規定之外的其他信息均不在本合同標的范圍之內,乙方因使用標的范圍之外的信息而產生的法律糾紛,由乙方向權利人自行承擔責任。
3.2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信息使用費,總金額為: (人民幣)
支付時間為:
支付方式為:
第4條 使用許可的期限
4.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已經使用的甲方網站信息,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
第5條 信息提供的具體要求
5.1甲方應在每個工作日將信息上傳到己方網站之后,由乙方自甲方網站自行摘錄獲取信息。
5.2甲方應在其網站首頁的友情鏈接位置上加上乙方網站。〔注:此為選擇性條款〕
5.3其他要求: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約定〕
第6條 信息使用的具體要求
6.1乙方依據本合同所取得的是非專有性信息許可使用。
6.2乙方保證信息僅在乙方網站使用,而不在其他任何媒體使用。
6.3乙方不得授權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本協議規定的甲方信息。
6.4甲方許可乙方利用信息制作成欄目并在乙方網站上公開登載和展示,乙方網站的用戶不需為此支付任何費用。
6.5乙方網站使用信息時,應承認并在乙方網站上注明甲方網站是信息的提供方。
6.6乙方有權對信息內容根據乙方網站的經營特點和技術要求進行篩選和編排。乙方對信息作修改、編輯、翻譯或其他變更時不得實質性改變信息的內容。
6.7乙方應在其為乙方網站制作的登載信息的欄目中標注信息的作者,如有關信息無明確的作者,乙方可不予標注。
6.8隨著業務擴展需要以及新的網絡終端出現時,乙方如果以其他的方式使用甲方信息如制作、使用信息的手機版、電視版等其他版本,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信息許可使用合同。
第7條 權利歸屬的約定
7.1 甲方擁有所提供的原始信息的知識產權或者著作權人授權的使用權等民事權利。
7.2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信息進行加工、制作后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
7.3本合同不影響雙方對其商標、標識、網站的Logo或網址的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或其他許可(本合同所述除外)。
第8條 違約責任
8.1除本合同第9條所述的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之外,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適當、不及時履行本合同,且經另一方書面通知改正之日起 日內仍未改正的,另外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8.2甲方違反第2條之保證,致使第三方為此向乙方提出任何請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應對該種請求,如經法院最終判定系甲方原因所致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等責任的,在乙方向該第三方實際承擔該責任后,甲方應按法院判定并由乙方實際承擔的相應責任向乙方賠付,但賠付額最高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信息使用費總額。
8.3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信息使用費的,除按照第8.1條承擔責任外,每遲延一日還應按信息使用費總額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9條 免責條款
9.1用戶可以通過訪問乙方網站而瀏覽信息,并可對信息進行下載。用戶或第三方以合法方式對信息進行使用、修改、演繹、下載或轉載,乙方均不對包括甲方承擔責任。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就受不可抗力影響部分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前項所稱“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第10條 保密條款
10.1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履行情況,以及通過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提供或者向政府監管機構、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提供的除外。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合同10.1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11條 爭議的解決和適用的法律
11.1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 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2. 雙方同意提請 仲裁機構仲裁(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也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現行法律。
第12條 其他事宜
12.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及其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2.3本合同正本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 份,由甲方送交其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備案。
12.4 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合同落款處的聯系方式進行,如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12.5本合同于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內容如與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相悖的,則應以該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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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簽訂地點為:山東省濟南市
附件:〔注:若存在附件,則應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