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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月13日)下午14時,高峰私生子事件女主角王納文在搜狐網(wǎng)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主持人是全國最早(于7月)報道此事的《明星BIG STAR》的記者高曉曦,提問的是來自全國的多家媒體的記者。這也是私生子事件的女主角首次對媒體開口(截至發(fā)稿前,本報嘗試聯(lián)系當事人高峰未果)。在這次對話中,她回憶與高峰交往的過程,透露了當初決定生下孩子的心態(tài),她說,這次新聞發(fā)布會的目的,就是想告訴大家真相,也希望能借此讓高峰站出來和她談談。也許她還有一個目的,而她在談話開頭已經(jīng)說得明白:“我已等待了80天,卻不明白他為什么到今天還不見我。”——編者
我兒子今年已經(jīng)3歲半快4歲,我本身一直不想出來,自從7月份開始媒體公布了我這件事情以后,我一直在隱藏,已經(jīng)有80天了。這80天里我受到很多困擾,不管是媒體還是心理上給我的壓力都特別大。
大概我懷孕三個月的時候,我記得在重慶那時候踢甲A,他在那邊踢比賽給我打電話,在電話里說做掉這個孩子,他的理由是當時喝酒很多,怕這個孩子不健康。
在懷孕4個月的時候,他打電話說,那你就好好地把你的身體養(yǎng)好,千萬別摔著碰著,就是這個意思。但是他說話的語氣挺不友好的。
“我沒有辦法,只能站出來”
主持人:非常感謝各位媒體朋友光臨今天的媒體發(fā)布會,我是《明星BIG STAR》的記者高曉曦。我和阿文認識在7月份,第一次在沈陽接觸她,我算是這個新聞報道第一個接觸的記者,我們從新聞的立場現(xiàn)在變成朋友。今天參加這樣的發(fā)布會,我代表阿文本人非常感謝各位記者朋友。坐在阿文旁邊的兩位先生是律師。
今天關于法律上的一些問題,將由這兩位律師給大家回答。首先請阿文給大家做一下自我介紹,媒體前不久關于她的名字各個方面說法很多,很多媒體上的一些不實報道也使她今天不得不站出來,對大家說一些真實的話。
阿文: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這么長時間感謝大家很注意我的問題,也感謝大家能參加今天的記者招待會。在這里我向大家表示感謝,謝謝。可以提問了。我是沈陽人,我叫王納文。
主持人:我們請王小姐先介紹一下她今天為什么能夠走到鏡頭面前,能夠把自己作為一個普通人,把自己真實的身份曝光在媒體面前,請她談談自己的感受和真實想法。
阿文:我兒子今年已經(jīng)3歲半快4歲,他出生在2000年3月29日。為什么我這么長時間沒有站出來呢?我本身一直不想出來,自從7月份開始媒體公布了我這件事情以后,我一直在隱藏,已經(jīng)有80天了。這80天里我受到很多困擾,不管是媒體還是心理上給我的壓力都特別大,對于我和我的家庭影響也非常大。這次我為什么站出來,這80天里我希望高峰站出來和我談談這個問題,我不知道他為什么今天還不見我。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只能站出來開這個記者招待會。
【媒體報道回放:在發(fā)布會之前,多個媒體記者曾致電高峰,但均未能聯(lián)系上。北京某媒體之前曾打通電話,起初電話那端表示“是高峰的朋友”,當記者直截了當?shù)馗嬖V高峰,已經(jīng)獲悉小元向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起訴的消息時,對方先稱:“我不知道啊。”當記者馬上追問“聽到這樣的消息您有何態(tài)度”時,對方則馬上改口稱:“我不是高峰,你可能打錯了。”隨即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我不知道危險,但我自己很害怕”
記者:您開這種新聞發(fā)布會能讓世人相信您所說的真相嗎?
阿文:當然會。這次新聞發(fā)布會我就想告訴大家真相。
記者:能解釋一下真相的情景嗎?
阿文:這個事實不是他承認就行不承認就不行的事,我相信法律,不是他說行就行,他說不行就不行的事。
記者:您的孩子是否會受到媒體的拍照等等,您覺得這樣對兒子公平嗎?
阿文:我已經(jīng)把我兒子安排在非常安全的地方,我不會讓媒體知道我兒子的地方。
記者:如何讓大家知道你所說的最終真相,你會不會拿出證據(jù)證明你和高峰以前的交往讓大家更加相信你?
阿文:證據(jù)有我和高峰的照片,法律最終的結果會拿出證據(jù)。
記者:你好像在談這件事情時一直比較避諱談起那英,為什么?
阿文:這個只是高峰和我兒子的事,跟別人沒有任何關系,我不在乎別人怎么考慮。
記者:有沒有考慮到這件事有可能給你以后造成更大的困擾?
阿文:現(xiàn)在我已經(jīng)考慮不了太多了,我現(xiàn)在首先要考慮我和我兒子的安全。
記者:在80天當中您有沒有說來自于高峰的威脅是不是存在?
阿文:我不知道危險,但是我自己很害怕。因為他不承認這個孩子是他的,所以我害怕。
記者:你剛才談了是為了你和孩子的安全,你是有某種信息?
阿文:因為在懷孕時,他打過電話,懷孕4個月的時候,他打電話說,那你就好好地把你的身體養(yǎng)好,千萬別摔著碰著,就是這個意思。但是他說話的語氣挺不友好的。
記者:會不會考慮做DNA鑒定?
阿文:這個得看他,如果他不承認的話會做。
“希望他承認,也盡父親義務”
記者:你對他的期望是什么?今天發(fā)布會是想讓他承認這個事情,還是讓他認可給你一種補償?
阿文:我對他的期望就是希望他承認。
記者:僅此而已嗎?
阿文:他承認了,也應該盡父親的義務。
記者:是法律的義務還是父親的義務?
阿文:父親的義務!
記者:你決定把這個孩子生下來到現(xiàn)在開發(fā)布會向媒體說明這個情況,有沒有考慮對孩子將來的影響?現(xiàn)在雖然把孩子安排在安全的地方,但媒體的報道他可能會看到,整個事情可能會對他有很大的傷害。
阿文:我當母親的會想到孩子受到傷害,他現(xiàn)在年紀很小,本來我不想打這個官司。我和孩子說了,他爸爸在美國,他爸爸很想他,很愛他。但是這個事情既然出了,不是我能隱瞞得了的,媒體逼我出來這么說,媒體已經(jīng)公布出來了。我只能說趁他年齡小把這個官司打了,(否則)他長大了會跟我一塊兒上火,這樣對孩子更不公平。
記者:如果高峰不同意做DNA鑒定的話,勝負可能有多少?
律師:關于孩子的鑒定問題,我們覺得是第二步的。第一步高峰不會不承認這個孩子的,到目前為止沒有得到高峰不承認這個孩子的直接證據(jù),只是媒體這么傳。如果高峰真的出來說孩子不是我的,就要到法庭上面。事實就是事實,誰都不能改變。如果高峰在法庭否認,我們恐怕要通過人民法院進行技術上的鑒定,包括DNA的鑒定。最后肯定要以證據(jù)來說話,我還是希望事實就是事實,如果通過法律把事實澄清,對高峰我覺得是沒什么好處的。
“我們現(xiàn)在沒有感情,一點都沒有”
記者:第一次見到高峰和最近一次見面是什么時候?
阿文:第一次見高峰是2000年2月份,見面到我們戀愛,最后一次是在2001年12月份。
【事件回放:2000年3月,某媒體刊登讀者來信,曝出高峰在某迪廳放浪形骸的“內(nèi)幕”。其間有媒體披露,那英讓高峰“下課”是和高峰當時的老板——沈陽海獅俱樂部的章健“重修舊好”。
2000年6月,有報道稱高峰放出“愛的宣言”,大膽表示:“年底前要娶那英!”
2001年9月25日,那英在香港紅館舉行她在香港的首次個人演唱會。演唱會的成功和家人、高峰的現(xiàn)場“捧場”,使得那英喜極而泣。有媒體稱:“自那英完成香港的演唱會返回北京后,高峰立即把握時機向那英求婚,那英感動之下點頭答應。”
2001年10月6日,那英在出席金雞百花節(jié)活動時向記者辟謠:“我并沒有答應高峰的求婚。”
2002年8月,那英在沈陽五里河開的個唱大獲成功,演出中那英專門翻唱了《流星雨》,還熱淚盈眶地說明:“之所以翻唱這首歌,是因為高峰喜歡。”而高峰對朋友形容那英是“我那野蠻女友”,后來為了“尊重”那英,他改口稱那英是“我那老大”。其語氣證明兩人關系極其親密。】
記者:你看見那英現(xiàn)在的地位,你覺得他和那英能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嗎?
阿文:這個問題我沒有資格回答,我也沒有必要回答這個問題。還有別的問題嗎?
記者:你和那英有過接觸嗎?見過面嗎?
阿文:沒有接觸過,沒有見過面。
記者:你現(xiàn)在和高峰之間的感情是什么樣子?你對他的態(tài)度怎樣?
阿文:我們現(xiàn)在沒有感情。
記者:一點感情都沒有?
阿文:對。
記者:這件事除了你和高峰的合影之外,還有沒有第三者的證明?
阿文:有。這個證據(jù)(第三者的證言)我已經(jīng)傳到法庭上了。
記者:你剛才提到安全問題,有報道說你這段時間里面接到電話恐嚇,這個情況是怎么樣的?
阿文:我直接接到電話恐嚇是沒有的事情,我跟朋友通電話的時候,朋友跟我說有人在找你。這兩件事情我覺得可能沒有什么關系,我沒有接到恐嚇電話。有黑道的朋友找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不用理他。
“如果媒體沒報,我寧可要飯也不打官司”
記者:你開發(fā)布會是為了你和孩子的安全,在法律過程當中,想向高峰討回67萬人民幣的公道。這跟你要達到的目標是不是有一點不一樣?
阿文:因為他不承認這個孩子,首先必須讓他承認,起訴他付撫養(yǎng)費,認孩子這個事想讓我的律師來回答。
【事件回放:9月22日,阿文以3歲男童小元(化名)的名義向北京朝陽法院遞交了一份起訴狀,狀告前著名足球運動員高峰。稱小元是阿文與被告高峰的非婚生子,但被告從未盡過父親的責任,請求法院高峰向小元支付撫育費67萬元。】
律師:本案想證明我們國家的公民每個人都應該對他的行為負責,而且他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約束。這樣才能體現(xiàn)社會公正,才能促進社會穩(wěn)定的發(fā)展。
記者:你現(xiàn)在經(jīng)濟有點問題,有人懷疑你是不是想借此事情拿錢?你自己對這個說法有什么回應?
阿文:如果媒體沒報出來,我寧可到馬路上要飯都不會打這個官司,因為我有義務把他養(yǎng)大。媒體報道出來了,這個錢我必須得要,他是父親,必須得負這個責任。
記者:你當時說要這個孩子是你媽媽影響你做這個決定。
阿文:這個事情不應該牽扯到我家人的問題,只是我和高峰的問題,這種報道是不符合實際的。
記者:在這件事情上面,如果高峰對于你們提出的賠償各個方面不承認的話,他最后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律師:媒體在報道的時候,在背后講私生子,法律上講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受到平等的法律保護,報道時不要講私生子,要講非婚生子女。至于賠償?shù)膯栴},也不是賠償,只是一個撫養(yǎng)費問題。我的當事人納文有兩個成本,一個成本是精神方面的成本,壓力很大,工作無法找,孩子也不能出來。第二個方面是財產(chǎn)方面的成本,拉扯孩子,首先滿足生理方面的要住房子,孩子要撫養(yǎng)長大要上學找工作,還有各方面的關系要協(xié)調(diào)。按照我們國家的法律,按照一個人的起碼道德,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我會盡一個道德方面的義務,不是法律方面的義務。
記者:高峰現(xiàn)在說不知道這個孩子是他的,他沒有辦法盡這個責任。 律師:我講的是結果,已經(jīng)知道是他的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現(xiàn)在沒有直接證據(jù),現(xiàn)在都是間接證據(jù),他否認不是他的孩子。高峰出來我自己覺得他會承認這個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這不是一個問題。
記者:現(xiàn)在法律程序進入怎么樣的程序?
律師:我們在9月8日已經(jīng)在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提起訴訟,案由就是撫養(yǎng)問題。法院有一個程序要送達,一個是直接送達,一個是郵寄,一個是發(fā)公告,現(xiàn)在送達怎么樣法院正在走程序。
記者:高峰做生意十分不順,財政出現(xiàn)危機,你現(xiàn)在和他提出這個要求,67萬的撫養(yǎng)費,他有沒有能力給付?會不會有可能那英幫他還這筆錢?
阿文:至于誰還這個問題我不管,我只考慮到我的孩子。
“他同意我生,但是沒有承諾撫養(yǎng)”
記者:67萬的撫養(yǎng)費是怎么定的?僅僅是撫養(yǎng)費還是包括一些其他費用?
律師:67萬撫養(yǎng)費是一個底線,不是很高。我們請求的撫養(yǎng)費光是財產(chǎn)方面的成本,起碼要有房子住,一套房子多少錢。孩子要上學,現(xiàn)在在幼兒園,將來還要上學找工作。這是最低的底線。
記者:當時高峰有沒有同意把孩子生下來,或者對于撫養(yǎng)方面有一些承諾?
阿文:他同意我生,但是沒有承諾撫養(yǎng)的問題。
記者:高峰不承認這個孩子,他的確經(jīng)濟上有點困難。當事人剛才說了不是為錢,但是又提出撫養(yǎng)費的問題。從你自己內(nèi)心角度來講,到底你的動機是什么?現(xiàn)在法律上沒有進入認定,認定之后可能涉及到庭外問題。對你們以后的生活、以后的安排有沒有自己的計劃?
阿文:我今天看了《體壇周報》,我想請我的律師回答你的問題。
律師:我們當時也是這么一個意思,最好在訴前能調(diào)解,結果一直等著,沒有任何反應,不得已。中國傳統(tǒng)一般是調(diào)解,停了很長時間沒消息,不得已才起訴。我覺得養(yǎng)兒育女是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是法定義務,也是道德責任。
律師:關于起訴主要是因為高峰在媒體上否認這個孩子,(我們)為了證明這個孩子確實是他的,所以要通過法律手段。高峰在法律上否認這件事情,使我的當事人心理上受到極大的傷害,(所以)她通過法律手段把事實真相說明澄清。
“我不理會別人的感受,我只管我的孩子”
阿文:如果他要是出來跟我庭外和解的話,我不至于今天開這個新聞發(fā)布會。
記者:他們找人想跟你和解。
阿文:沒有,我曾經(jīng)找過他三次,我可以說出來這個人的名字,張文勝,原來沈陽隊的守門員。作為一個男人不應該貓起來,應該面對它。后面說了很多不好的話,我覺得這樣不好。
記者:你今天這么做是不是意味著你否定了你和他過去的一切?
阿文:不否定,我曾經(jīng)很愛他,但是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了。只不過是以前的一段而已,孩子是我們的見證。
記者:那英馬上要當媽媽了,同時作為母親,這樣做可能會對她的將來或者她的孩子造成影響。
阿文:這個問題我不想回答,我不理會別人的感受,我只管我的孩子,我也是母親。
【媒體報道回放:9月25日有報道指,那英本人對此事已有所了解,但正在待產(chǎn)的她顯得非常疲憊,她委婉地表示高峰在她心中已經(jīng)不是第一位了,她現(xiàn)在只關心自己的孩子。據(jù)那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介紹,即將出生的孩子將隨那英姓,小名“高興”。因為是非婚子女,孩子的戶口還是個問題,據(jù)悉那英并沒有打算和高峰結婚。】
“高峰是好男友,也是極不負責任的父親”
記者:當時你會懷孕是一次意外嗎?
阿文:我們在同居。
記者:懷孕之后高峰有什么表現(xiàn)?非常同意還是出現(xiàn)過什么樣的分歧?
阿文:剛開始他沒有表現(xiàn)出怎么太高興,也沒有表現(xiàn)出太不同意。他對我很好,出去吃飯給我夾菜,對我非常愛護。到今天為止我不否認這一點。過了一個月以后,大概我懷孕三個月的時候,我記得在重慶那時候踢甲A,他在那邊踢比賽給我打電話,在電話里說做掉這個孩子,他的理由是當時喝酒很多,怕這個孩子不健康。
記者:現(xiàn)在想起來你會生下這個孩子而沒有把他打掉是什么樣的感覺?
阿文:我現(xiàn)在非常慶幸生下我的兒子,我的兒子非常可愛。
記者:根據(jù)您的說法2000年認識他的,2001年分的手,現(xiàn)在孩子三歲半,他和你分手之前孩子有幾個月大了,那時候他應該承認了。你們分手的時候應該會有一些對孩子的約定,為什么到三年后才會曝光這個事情? 阿文:為什么曝光這個事情?我一直都沒想出來曝光這個事情。自從他前一段時間在媒體上公開不承認這個孩子后,我才決定把這個事情說出來。到現(xiàn)在為止他沒說孩子不是他的,我都不會出來說。
記者:高峰和那英談戀愛這么多年,您和高峰談戀愛同居時,那英知道你有孩子這個事情嗎?
阿文:高峰跟我說她已經(jīng)知道了。那英和我沒有任何聯(lián)系。
記者:整個事件當中你對高峰的評價是什么?
阿文:高峰在戀愛期間是一個好的男朋友,但是現(xiàn)在我覺得他是一個極不負責任的父親。
記者:對你自己的評價呢?
阿文:我沒有什么評價,我的義務就是把孩子健康活潑地帶大。
記者:如果高峰不愿意做DNA鑒定,法院不可能強迫他來做鑒定。遇到這種情況會怎么樣?
律師:孩子到底是誰的,是不是高峰的這個問題,剛才我講了,目前為止高峰沒有直接不承認這個孩子。這個沒有什么障礙,如果不承認,法院會來取證,當原告取不到證據(jù)的時候,法院要通過法律手段取證的。
阿文:如果他非不出來做這個DNA,法院會指認這個孩子就是他的,要不然你(指高峰)就出來。
記者:這件事情之后你還會不會再結婚?
阿文:沒考慮這個問題,現(xiàn)在帶孩子還忙不過來。
主持人:下面請律師介紹這個案件的情況。
律師:本來接手之前我們和納文商量最好以調(diào)解方式結束,通過第三人,我們沒有找到。對方?jīng)]有和我們調(diào)解,不得已才起訴。關于起訴的進程我覺得法院現(xiàn)在已經(jīng)立案了,按照訴訟法的規(guī)定,一般在立案之后開庭六個月要審結。孩子是誰的,我自己認為沒有什么障礙,將來法院怎么審理是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來審理的。
主持人:最后請王納文對所有記者講一些自己的感想。
阿文:我想告訴大家一件事實,從頭至尾,自從我懷了這個孩子到高峰不承認這一天起,我就沒想站出來,自從我懷了這個孩子,他突然人間蒸發(fā)了以后,我根本沒想出來說。我是孩子的母親,我要為孩子著想,自從高峰在媒體上公開說這個孩子不是他的,敢叫板(說去)做DNA很刺傷我。任何人說我什么我都能忍受,但是高峰說我絕對不行,這是侮辱我,要給我兒子一個交代,給我自己一個清白。今天面對各位媒體,希望大家能真實報道這些,謝謝,也謝謝大家參加今天的記者招待會。
【事件回放:7月份,高峰被媒體曝光與沈陽某酒吧女老板“阿文”有過一段情,并且兩人有一個3歲兒子,但高峰稱所謂“私生子”與他無關,并理直氣壯地說:“她(阿文)有什么證據(jù)說孩子是我的?我現(xiàn)在就跟她叫板驗DNA,她根本就不敢站出來跟我去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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