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威海5月13日訊 記者從威海市民政局獲悉,自7月1日起,威海市將試點推行政府出資,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向社會組織、機構或企業購買專業化養老服務的新模式,探索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近日,威海市出臺《威海市實施政府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7月1日起至2015年底,威海市將推行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方式,率先在環翠區、高區、經區試點,對特殊困難群體中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予以先行保障,試點推進期間,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保障對象將達400余人。
《辦法》中提到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對象為威海市居住的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即戶籍和居住地均在威海,且按《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規定的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城鄉特困對象、低保、低保邊緣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建國前老黨員。按照服務對象經濟水平、能力狀況,政府每月向服務主體(即為老年人提供各種服務的社會組織、機構或企業)購買30—60小時不等的居家養老服務,每小時按17元標準付費,全年預計投入財政資金300余萬元。
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每月享受60小時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生活半自理的,每月享受45小時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市級以上勞動模范、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建國前老黨員,每月可享受30小時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五助”服務,即向老年人提供上門送飯、做飯、喂飯等助餐服務;室內衛生保潔、個人衛生助潔、個人護理等助潔服務;代購商品、代繳公用事業費、陪同散步、陪同購物等助行服務;上門助浴、擦浴服務;陪醫就診、按摩及康復指導、測量血壓、心理慰藉等助醫服務。
凡符合條件的老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常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威海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申請審批表》,同時提交相關身份證明。上門服務費用由市、區兩級負擔,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責任編輯:張其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