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醫生不懂公眾難以承受 腦死亡立法目前不行
2011-03-08 07:10:00 作者:趙 琳 董 卿 賈瑞君 來源:大眾日報
為腦死亡立法,一直是醫藥衛生界關注的事情。國內一些器官移植專家認為,如果國家能為腦死亡立法,就能極大推動器官移植事業的發展,為越來越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提供二次生命。
□記者 趙 琳 董 卿 賈瑞君 報道
本報北京3月7日訊 為腦死亡立法,一直是醫藥衛生界關注的事情。國內一些器官移植專家認為,如果國家能為腦死亡立法,就能極大推動器官移植事業的發展,為越來越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提供二次生命。昨天,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現在我國90%的醫生都不知道腦死亡為何物,百姓就更不懂了,而且公眾對于病人腦死亡后提供器官移植普遍不能接受。“腦死亡立法,最近幾年還不行。”
黃潔夫表示,腦死亡是醫學發展到一定階段,對死亡最科學的判斷。目前世界上近90個國家以腦死亡作為判斷死亡的標準。“我國學界從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討論腦死亡,時至今日,當年最先探討腦死亡標準的很多專家都已經去世了,但腦死亡的標準還沒有確定。”他指出,現在存在一個很大的誤區,一些普通人、甚至醫生把腦死亡同器官移植聯系在一起,這給腦死亡立法帶來了很大障礙。在中國人的倫理中,只要有一口氣都算活著。而在臨床看來,腦死亡的人實際上已沒有搶救價值,臟器還是有價值的。器官移植專家認為,中國人體器官的移植供給少,需求大,應該趕緊出臺相關法律確定腦死亡為死亡標準,這樣能造福更多人。
“很多群眾認為,腦死亡就是深度昏迷,這種認識太膚淺。甚至我們90%的醫生還不知道腦死亡為何物,現在搞腦死亡立法,很不合適。” 黃潔夫表示,現在國內的醫患關系相對緊張,而且正在進行醫改,群眾還沒有很好認識腦死亡的情況下就推動立法,非常危險。他強調,即使將腦死亡作為死亡標準,也一定要嚴格區分腦死亡與器官移植,一個做腦死亡鑒定的醫生,絕對不能參與與之有關的器官移植,否則很容易讓人懷疑其動機和公正性。
我國從去年開始,在紅十字會的協助下開始試點器官捐獻,目前進展很順利。黃潔夫表示,目前惟一的不足是各地標準不是很規范,也不統一。兩會后,衛生部門將召開相關會議,規范捐獻標準等。“只有在群眾真正認識到腦死亡和心臟死亡的區別后,我們才能推動腦死亡立法。”
本報北京3月7日訊 為腦死亡立法,一直是醫藥衛生界關注的事情。國內一些器官移植專家認為,如果國家能為腦死亡立法,就能極大推動器官移植事業的發展,為越來越多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提供二次生命。昨天,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現在我國90%的醫生都不知道腦死亡為何物,百姓就更不懂了,而且公眾對于病人腦死亡后提供器官移植普遍不能接受。“腦死亡立法,最近幾年還不行。”
黃潔夫表示,腦死亡是醫學發展到一定階段,對死亡最科學的判斷。目前世界上近90個國家以腦死亡作為判斷死亡的標準。“我國學界從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討論腦死亡,時至今日,當年最先探討腦死亡標準的很多專家都已經去世了,但腦死亡的標準還沒有確定。”他指出,現在存在一個很大的誤區,一些普通人、甚至醫生把腦死亡同器官移植聯系在一起,這給腦死亡立法帶來了很大障礙。在中國人的倫理中,只要有一口氣都算活著。而在臨床看來,腦死亡的人實際上已沒有搶救價值,臟器還是有價值的。器官移植專家認為,中國人體器官的移植供給少,需求大,應該趕緊出臺相關法律確定腦死亡為死亡標準,這樣能造福更多人。
“很多群眾認為,腦死亡就是深度昏迷,這種認識太膚淺。甚至我們90%的醫生還不知道腦死亡為何物,現在搞腦死亡立法,很不合適。” 黃潔夫表示,現在國內的醫患關系相對緊張,而且正在進行醫改,群眾還沒有很好認識腦死亡的情況下就推動立法,非常危險。他強調,即使將腦死亡作為死亡標準,也一定要嚴格區分腦死亡與器官移植,一個做腦死亡鑒定的醫生,絕對不能參與與之有關的器官移植,否則很容易讓人懷疑其動機和公正性。
我國從去年開始,在紅十字會的協助下開始試點器官捐獻,目前進展很順利。黃潔夫表示,目前惟一的不足是各地標準不是很規范,也不統一。兩會后,衛生部門將召開相關會議,規范捐獻標準等。“只有在群眾真正認識到腦死亡和心臟死亡的區別后,我們才能推動腦死亡立法。”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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