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級以下官員不配專車
2011-03-09 09:14:00 作者: 來源:魯中晨報
我國規定省部級官員配車8年1換,升遷車隨人走
晨報訊 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原副書記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分別針對省部級和省部級以下單位作出規定,省部級官員提升職務后,也不能換車,“車隨人走”。
各省正修訂地方法規
據了解,這份文件已下發到各級黨委政府,但尚未向社會公布。3月初,財政部根據此辦法出臺《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從預決算關口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
另外,各省份就此辦法正在修訂地方法規,在新辦法出臺前,一律停止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和配置審批,并重新核定公務用車編制。
公車購買數量將下降
李宏說,這次公車改革啟動后,公車購買數量應會有一定下降。另外公車改革需要一個過程,逐步進行。
之前公車改革提了多次,但中央和地方,發達地區和邊遠地區情況不一,牽扯面大,數量也多,一些地方有畏難情緒,另外也可能觸動很多干部切身利益。
據李宏介紹,公車改革肯定要推,這次中辦和國辦的文件下發后,地方再據此進行調整。今后還將通過市場機制、貨幣化的方式改革。
省部級官員配車延至8年一換
據李宏透露,公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省部級官員配車,使用年限從5年一換變為8年一換,8年后車若還能用,將繼續使用。省部級官員配車排量要求未降低,但費用要求降低。
省部級官員提升職務后,也不能換車,不管升職還是平級調動,車都要跟人走。以前,一般干部提升,或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都要報備、請批購買新車。
省部級以下單位車輛不固定到人
對于省部級以下單位,新辦法除規定排量和價格外,還要求按人員編制定車輛的多少,但車輛不能固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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