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新華社記者李丹。
你于7月9日發(fā)布了《劇情逆轉的時候到了:“僵尸肉”報道是假新聞!》一文。文中多次提及我的報道《走私“僵尸肉”竄上餐桌,誰之過?》,并作出該報道“是假新聞”的結論。
面對這樣輕率的結論,我覺得有必要與你鄭重商榷幾個問題。
【我的報道是假新聞嗎?】
一、你在文章中提出了一連串問題,卻無一解答。請問,一堆沒有解答的問題,如何演繹出我的報道是“假新聞”的結論呢?
你提出的問題“記者是從哪了解到的?是怎樣了解到的?”這些問題其實我都可以回答你,但你輕率地做出“是假新聞”這一結論之前,沒有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也沒有通過任何其他途徑就這些問題詢問過我。
二、你說自己是“不嫌事多”的媒體人,“不嫌事多”的你有沒有進行過深入調(diào)查,你“不嫌事多”的調(diào)查就是4個電話嗎?
我的報道采訪花了近一周時間,聯(lián)系到多個部門,面對面采訪多位當事人,而我的廣西、廣東、云南分社的同事也給我提供了幫助。我們采訪了海關緝私局、公安等權威部門,為確保稿件真實客觀專業(yè),初稿完成后,我們還請相關部門對稿件中核心事實進行過兩次確認。
需要指出的是,出于采訪對象的要求和對消息來源的保護,我們沒有點出采訪對象具體人名。而你作為“資深記者”,僅憑4個電話就臆斷我們的系列報道是“嫁接演繹”,作為同行我感到十分驚訝,同時不能不對你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職業(yè)操守表示懷疑。
【“僵尸肉”真的不存在嗎?】
三、你眼中什么才算是“僵尸肉”?
你在文章中將“僵尸肉”定義為“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那么,除了“封存幾十年”外,過期幾年的冷凍肉品難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嗎?在你眼中,多少年算“僵尸肉”呢?
“僵尸肉”并非媒體的“發(fā)明”,雖說不乏標簽化意味,但它,卻是老百姓對過期變質(zhì)凍肉的形象說法。食用過期變質(zhì)凍肉的確對身體健康有害,在這一點上是毫無疑義的。
就在7月8日,新華社報道中越邊境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縣集中銷毀查獲的670余噸牛肉、雞腳等走私凍品,查獲后經(jīng)檢驗,冰凍時間最長的已達數(shù)年,有的已變質(zhì)發(fā)臭。根據(jù)海關總署提供的權威數(shù)據(jù),截至今年6月23日全國海關共立案偵辦凍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證走私凍品42萬噸。
走私凍肉(包括過期凍肉)的問題,雖然有關部門一直在全力查處,但形勢依然嚴峻,亟需引起公眾關注和警惕。你為何無視這些公開的事實?
四、你自稱“食品安全資深記者”,為何選擇性忽略一些重要信息?
鑒于你的報道是針對包括新華社在內(nèi)的多家媒體,那么你看過2015年2月《南方周末》專訪廣西食藥監(jiān)局局長韋波的報道嗎?你關注過央視《朝聞天下》近日對你提到的長沙海關緝私局副局長楊波的采訪嗎?
我來告訴你,韋波在采訪中說,“這些牛肉,不少冷凍多年,甚至數(shù)十年,可能存在變質(zhì)問題。一些商販還會把好肉和變質(zhì)肉攙在一起賣!
楊波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也說過,“主要是一些國家的戰(zhàn)略儲備肉,戰(zhàn)略儲備隔幾年是要換掉的,換掉的話就要進行處理,而且處理的價格要相對便宜一些。”
為了再次核實,我10日電話回訪了你文中所涉及的相關部門。你捫心自問,在你呈現(xiàn)電話采訪內(nèi)容的時候,有沒有斷章取義、選擇性忽略掉一些重要信息?
相關報道:媒體稱僵尸肉或為假新聞
6月23日,新華網(wǎng)(長沙)發(fā)表了一篇標題為“走私“僵尸肉”竄上餐桌,誰之過?”的報道,訪報道算是對長沙海關破獲的案件的深入報道。
該文首次給“僵尸肉”命名!報道里出現(xiàn)了“劇情”:記者了解到,一些走私凍肉包裝上的生產(chǎn)日期顯示,“肉齡”竟然長達三四十年。
從這里開始,“僵尸肉”的說法迅速傳開,輿論被引爆了。
為了核實這些報道,我對涉及到的部門分別再次采訪。
首先出場的是長沙海關的回應,緝私局副局長楊波的話:
“我們并沒有查到過僵尸肉,這是全國一起搞的行動,其它局有沒有查到我不知道,反正我們沒有,也從來沒有對外發(fā)布過這樣的消息!
既然可能是“廣西某口岸”查處的,所以又聯(lián)系到了廣西南寧海關宣傳科,這是張姓科長的話:
“最近太多這樣的報道,我們已經(jīng)專門核實過了,我們從來沒提供過這樣的消息,既沒有說過僵尸肉的事,也沒有說過年份的問題,是誰發(fā)的稿子,你們就去問誰吧!
張科長最后提醒我,早在2013年,網(wǎng)上就有“南寧警方發(fā)現(xiàn)封存于1967年的肉”的報道。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最后注明“據(jù)新華社”!其中有一段內(nèi)容是:今年5月(指2013年),南寧市警方曾在一窩點繳獲20多噸假冒偽劣鳳爪成品及雞爪、牛百葉、牛黃喉等走私原材料。而在這一窩點的冷藏庫里,民警發(fā)現(xiàn)其中一些原材料(雞爪)包裝袋上印制的包裝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資歷”最老的雞爪,包裝日期顯示封存于1967年。
最后,記者聯(lián)系到“南寧警方”,也就是廣西南寧市公安局,宣傳處一位呂姓負責人回應:
“這個報道出來后(指13年7月),我們就查過,我們從來沒有辦過這樣的案子,也從來沒對外發(fā)布過這類信息。真的是莫名其妙的事!
由此可見,沒有任何官方發(fā)布過查獲所謂“封存三四十年”的肉。至于2013年的那則報道從新聞報道的角度來看,它沒有確切的信息源,也缺乏案件具體地點、當事人這樣的新聞細節(jié),很難讓人相信。
總體來說,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但“僵尸肉”(特指封存幾十年的肉)的報道,是從一則“舊聞”不斷嫁接、演繹而來的。文/洪廣玉(食品安全資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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