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編輯:魏鵬
責任編輯:王曉亮

經十路與緯十二路路口東側,居民樓樓頂的廣告牌已拆除。王汗冰 攝

經十路與緯十二路西南角建起了文化墻 王汗冰 攝
如今,走在濟南最長的主干道經十路,你會發現戶外廣告少了很多,道路兩側形象變得更清爽了。2017年,該路沿線樓頂廣告牌幾乎全部肅清。但你或許并不知道拆除這些廣告牌背后的艱辛:磨半月嘴皮子還算輕松的,有的甚至打了兩年官司……
一個路口拆出不一樣的故事
2017年,全市拆掉1.7萬塊廣告牌。經十路與緯十二路交叉口的廣告牌,卻拆出許多令人唏噓的故事。
故事還要從連城廣場北側,一小區的樓頂廣告牌說起。
“還記得我嗎?”5日,記者推開小區警衛室的門嘗試著詢問。一年半前,記者進入這個獨樓獨院小區,采訪樓頂違章廣告牌,守門人動怒報了警。現守門人已更換,警衛室內一閑玩的男子記起當日的故事。不僅記者,此前城管執法人員想進小區,同樣沒門。
曾被“守護”的廣告牌,是方圓1公里內,唯一一塊樓頂廣告牌。它覆蓋大半個樓頂,長二三十米、高七八米。因毗鄰全市形象道路經十路,未獲批準。
“媒體報道后,我們找到產權方,多次登門,談了半個月。”近日,振興街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回憶,產權方早已搬離,只剩下這棟宿舍樓。
產權方最終同意拆除廣告牌,條件是辦事處出錢出力。“因沒法用吊車,找了工人一點點拆了從樓上扛下來的,拆了整整7天。”
就在針對這塊樓頂廣告牌的拆除戰相持不下時,向南200米,經十路與緯十二路交叉口西南角,誠基中心開發商曾持有的閑置地塊,也被8米高的廣告牌圍擋著。
彼時,該地塊早已被政府收回。拆違章圍擋容易,新建圍擋卻找不到責任人。“最終街辦和城管出錢雇人,干了半個多月,壘了四五百米的文化墻。”該負責人介紹。
同一時期,該地塊東臨的五里牌坊,8米高的鐵皮圍擋也轟然倒地,兩米多高的磚砌文化墻隨之而起。該區域剛完成拆遷,擔子交給青年公園辦事處。
2017年戶外廣告整治年里,類似靠辦事處啃下硬骨頭的案例,在濟南有很多。
一年半前,本報記者曾與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談起過經十路該路口。當時用文化墻做圍擋的工地,在執法人員眼里還很稀罕,“只有融匯的一個工地在使用。”隨后,本報刊登《霸路打廣告,圍擋越來越高原是為遮丑,如今越遮越丑》呼吁全市整治圍擋廣告牌。
眼下,回看經十路與緯十二路交叉口,本報一年半前的呼吁,已成現實。
八一立交橋廣告牌拆除前官司戰
沿經十路繼續向東1.5公里,八一立交橋廣告牌的肅清之戰,發生在2017年年初。
近日,再談起那次整治,市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一聲嘆息:已是很久之前的事情——因為八一立交橋廣告牌的拆除工作,早在5年前就已開始醞釀。
時間回到2012年,市城管執法局對4塊廣告牌停止審批,廣告牌沒了合法手續。理由是廣告牌屬公共所有,廣告公司沒有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使用權。
此前的廣告牌經營者——濟南開發區東信實業有限公司(簡稱“東信實業”)站了出來,開始發起與市城管執法局長達兩年的拉鋸戰。梳理發現,雙方的交鋒,從行政復議到打官司,反復4輪。勝負次數雙方參半,最終以市城管執法局勝訴收尾。
之所以強勢“維權”,是因為早在1997年,東信實業與市城市建設管理局(市建委的前身)簽下合同:東信公司出資建設八一立交、經十路東段的市政設施及綠化,換得八一立交橋4個立柱式燈塔的廣告設置權,為期15年。合同在2012年到期。
沒了合法手續,也就沒了廣告收益。另外一份法院判決中描述,八一立交橋東南角的一塊立柱廣告牌,其有一年的廣告收益高達139萬元。
為獲得合法手續,2012年,東信實業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以失敗告終。隨后,它兩度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市城管執法局兩度敗訴,被責令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2014年夏天,市城管執法局上訴,最終勝訴,八一立交橋4塊立柱廣告牌手續不予審批。
那年夏天的官司打得火熱。從判決書可見最后一搏的難度:市城管執法局人員羅列11項證據及各類政府文件,與東信實業等互相辯論,整份判決書長達1萬余字。
梳理全市廣告類判決書發現,除執法拆廣告牌,我市各級城管執法部門還要與廣告公司打官司,拆違路真可謂阻力重重。
官司戰結束的3年后,八一立交橋4塊廣告牌換成4盞燈塔。盤踞立交橋20年之久的4塊廣告牌,被徹底拔除。
被買斷15年后經十路廣告權不再姓“私”
誰會想到,八一立交橋西南角的一塊不起眼的廣告燈箱,挑戰著整條經十路的廣告“主權”。為了它,兩家廣告公司各持政府批文,對簿公堂。
“主權”意為經十路戶外廣告專營權。在廣告圈內,它屬于山東益健城實業有限公司(簡稱“益健城實業”)。不過,根據合同,2020年5月底,市政府將徹底收回經十路戶外廣告專營權。
屆時,根據《濟南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專項規劃》,經十路沿線禁設的廣告牌將被拆除,符合市容建設的廣告將應運而生。
故事回到那塊不起眼的廣告燈箱,眼下它仍然存在。因為它,2014年,益健城實業起訴燈箱建設方山東三石文化傳媒,索要7萬元賠償,并拆除燈箱。
益健城實業搬出3道“護身符”,均表示益健城實業獲得經十路(臘山立交至燕山立交段)戶外廣告專營權。其中,一道是“濟政字”文件,兩道是益健城實業分別與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及市建設委員會簽下的合同。換取專營權的代價是,益健城實業出資建設、運營、維護經十路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包括公交候車亭、過街天橋、街頭電子信息顯示屏、燈桿燈箱廣告、大型立柱式廣告牌等18類廣告牌形式。
這么多廣告牌,收益如何?益健城實業索要的7萬賠償,是一個參照,它辯稱“根據市場價每年收費1萬元,7年合計7萬元”。
按照這樣的收費標準,粗略統計,目前益健城實業專營的經十路,有46個公交站點,公交候車亭至少200個,燈桿燈箱廣告每20米一個的話,全線至少1000個,刨除其他廣告牌形式不算,每年收益超過1000萬元。最終,山東三石文化傳媒搬出市物價局與市公安局關于“停車收費公示欄”的規定,獲得勝訴。
廣告專營權由政府出讓給企業,不僅只存在于經十路,北園大街等道路同樣如此。因歷史原因,政府為籌措建設資金導致。據了解,北園大街廣告專營權也將于兩年內到期。
日前結束的市兩會上,市城管執法局局長呂燦華表示,2018年將重點整治全市剩余的近6000塊政府出讓的廣告牌。
據市城管執法局最新消息,2018年,各類企業買斷的廣告專營權雖然未到期,市政府將通過分類分期補償的形式,收回全市廣告專營權。屆時,經十路沿線的路燈燈箱、步行道燈箱等廣告牌,將陸續拆除。
與此同時,全市的過街天橋廣告牌,2018年也將陸續肅清,還老百姓一個開闊視野。這一步,讓濟南與一線城市廣州看齊(廣州早在2009年全部過街天橋就已禁止登載戶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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