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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媒體的苦惱
西丁
來源:南方都市報
200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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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秋天的確是娛樂圈的“多事之秋”,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娛樂新聞版面都繞不開一個“死亡”的話題。人生本來無常,娛樂明星也是人,當然也免不了中道殞落“半途而廢”的事情。只苦了做娛樂的媒體!娛樂的本性一向是只要帶著大伙尋開心,最怕凄凄慘慘戚戚,可是這樣的事情是不能回避的,畢竟明星是大眾的寵愛,是娛樂圈永恒的話題,媒體當然不能只報喜不報憂!
時常要面對如此沉重陰郁的話題已經令人心懷壓抑極度不爽了,不料最苦的還在后頭———平白地遭受莫明其妙的指責。 一種指責,是因為眾多記者在高楓重病入院后,為打探得高楓“一旦不治”的第一手消息,徹夜守候在病房外頭,坐以待“死”,招來站在局外冷眼旁觀的有“良知”的觀察家的批評。有人痛心疾首地指出:“名人明星的災難成了娛樂記者的節日。”觀察家們料不到,還有更讓他們“寒心”的情景,不久之后羅文病重入院,香港媒體竟然“居心叵測”地提前準備了羅文辭世的專題版面,以防措手不及。在各種各樣憤憤的口水聲中,娛樂媒體從業者儼然一群沒有人性的、冷血的、嗜血的惡毒小人。我恐怕這種形象絕不是娛樂記者們心甘情愿的,那么,他們應該怎么辦呢?我想,辦法只有一個:如果聽到明星得病受傷尤其是身患不治之癥的消息,千萬別去現場,一定要坐在家里等著明星的經理人、經紀人譬如“大宋”、“牛瘦功”什么的給你報信————當然,這個信可以今天是這樣的,明天變成那樣的,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信還是不信就由你發揮想像力自己去猜好了。 如果這樣就能免掉當壞人的嫌疑的話,那你就太天真了,我的兄弟,因為你將有可能遭遇第二種指責:草率!亂傳死訊!沒有公信力!還是舉例說明比較可靠。比如這回香港多家傳媒誤報羅文死訊的案例。事情出來后,媒體立即被置于極其尷尬的處境,“媒體公信力”也受到質疑,這還不算,據說香港4家電臺“肇事者”還要因此被罰款100萬港幣以及刑訴兩年。為什么會吃這么大苦頭?都是因為記者聽信羅文的老板英皇公司經理楊受成先生的一句話,而沒有親自到羅文的病床前去證實呀!當然,楊生已經為此公開道歉,可是那一百萬罰款怕是跑不了,而且連寶貴的公信力也賠進去!實在是,唉!那么,同樣的問題,他們當初該怎么辦呢?我的同事李小玩認為,記者非跑到羅文病房里親自驗尸不可,而且保險起見,“最好在羅文身上補上兩刀”———當然這是瘋話,萬萬不可以當真的。 對娛樂媒體的指責還多得很,可以專門寫篇論文,在這短短的篇幅內實在無法一一列舉。 面對所有這些指責,都沒有保險的解決辦法,那么,娛樂媒體的苦惱怕是要沒完沒了地繼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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