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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訊 學生高戈認為,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的招生承諾與現實不相符合,遂要求校方退還其入學時繳納的贊助費3萬元,因遭拒絕,遂將學校告上石景山法院。該校校長呂麗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她“并不為這件事煩心”。此案將于2月16日開庭。
1999年8月31日,在母親王桂花的陪同下,高戈來到北京群星表演藝術學校報了名,他們當即向學校交了學費1萬元,并一次性交納了3萬元的贊助費。當時學校承諾全封閉式管理,有專門的練功房、食堂、澡堂。但是,入學以后這些承諾都未兌現。此外,學生住在校外男女混住宿舍樓,條件比較差,有時候還沒老師上課,學校曾經承諾除生活費、往返路費外其余費用一概不收,但又多收取了許多費用。看到群星學校與理想中“明星的搖籃”有很多差距,高戈產生了退學的念頭。從2000年9月起,高戈就沒有去上學,向學校索要贊助費,學校不同意返還。
媒體就此事采訪呂麗萍,她認為:“這件事很正常,我并不為這件事煩心。”
負責處理群星學校日常工作的是呂麗萍的哥哥呂曉剛。呂曉剛表示,他們所辦學校屬于民辦學校,不可能有專職的任課老師,但這些老師都是從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聘請的教授,從沒有耽誤過正常上課。高戈于2000年9月離開學校以后,一直沒有上學,也沒有和學校說明。鑒于他的情況等同于自動退學,學校不能同意他的退費要求。同時,呂曉剛說,群星學校有完備的練功房等硬件設施,沒有這些,學校根本不可能辦起來。這是雙方自愿行為,校方沒有違反合同,所以不同意退費。(記者謝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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