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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饒穎改惡向善,通過誠實勞動圖一溫飽,敲詐他人的妄想絕
不會實現——
昨日趙忠祥的代理律師王富發出一份主題為“正告饒
穎”的聲明,在聲明中,王富代其當事人趙忠祥對饒穎做了評價。稍
后他向記者解釋,饒穎的表演已經夠了,她的誹謗行為也已經達到了
頂點,所以現在是他們說話的時候了。
王富在聲明中說:“2004年7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
據已查明的事實和相關法律,作出公正的終審裁定。海淀區人民法院
也將開庭審理另一案。身份不詳的無業人員饒穎眼看兩案都無法勝訴,
她所編造的謊言也將被揭穿,于氣急敗壞之際,變本加厲地編造離奇
故事,造謠誹謗,甚至破口罵街,污言穢語。她未經批準召開新聞發
布會,把一些媒體及記者當成她誹謗他人的喉舌和攻擊別人的代言人。
她以為輿論已可任由她左右,狂言道:她現在說‘一’媒體可登‘八’
。”
“我們正告饒穎改惡向善,通過誠實勞動圖一溫飽,敲詐他人的
妄想絕不會實現。我也正告饒穎因敗訴而遷怒于對方律師,撒潑打滾,
造謠滋事,于事無補。”王富說,他們一直在為以誹謗罪起訴饒穎做
準備。王富認為,饒穎捏造事實并多次公開散布,已經使被誹謗人趙
忠祥的聲譽受到嚴重損害,并且造成嚴重后果。“饒穎多次稱趙忠祥
欠她的錢,并且說趙忠祥強奸她,都已經構成了誹謗行為。”
王富向記者解釋,依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如果法院裁定饒穎誹謗罪名成立,那么她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管制或者拘役。 (裴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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