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12月15日,對張藝謀,實在是一個很值得回憶的日子。翻一翻那一天的首都各報,有不少都將此前一天《英雄》首映式列為頭版頭條,外加其他版面詳細報道。能把一部武打片招得如此萬眾矚目,攪得這般“陸、海、空”全方位轟轟烈烈,可著全中國電影導演,舍張藝謀其誰能如此也?我看是誰也無法如此之聲勢昭彰也!
有評論說《英雄》炒作在國內可謂空前,而且似乎還應當成為以后導演紛紛效仿的范本。誠如斯言,此番炒作已“進行到底”,但值不值得之后去效仿?這話就得兩說著了。先說要拉動如此規模炒作得有足夠銀兩,再說其他導演是不是也能有張藝謀這樣“無可置疑也無可替代的影響力”?沒有,當然沒有!那大家也就只能低眉順眼,忍看人家樹大招錢再使勁搖錢了。換一句斯文之言,就叫“無法望其項背”。當然這都無可厚非,炒作、大興炒作、惡性炒作,是什么錯誤?不是,并且理所當然,有名不使,過期作廢。再者說,媒介娛樂八卦與演藝圈,從來都是“周瑜打黃蓋———愿意打愿意挨”,活該!而且只要能“雙贏”或“多贏”,只要“導演、主創、投資人、發行商、媒體、讀者、觀眾,大家各有收獲,卻沒有誰的利益受到損害”;事情就皆大歡喜了。我也確信,《英雄》到目前為止,導演、主創、發行商、媒體,都已大歡大喜了。但投資人之后歡不歡喜?拭目再等幾個月亦將大白天下。可最后,也是作為看電影最重要的一方———觀眾,其利益受損卻是肯定免不掉了。為什么這么講?因為這次關于《英雄》的炒作,整個就是張藝謀賣“撓癢癢藥”的一次大型小品復制。以往其他導演的常規炒作,一般都是過一陣露給媒體一點真的,直到影片最后公映,再揭開鍋蓋讓觀眾見識鍋里到底是何貨色。可精明的張藝謀這回卻并不過一陣打開一點,而是把《英雄》用繃帶越裹越嚴實,甚至吊到最后,已經完全成了纏著繃帶的“英雄”和媒體之間的“藏貓貓”、“逗你玩”、“敵進我退游擊戰”、“大偵探福爾摩斯探案”了。仍然是活該,誰讓你們對我如此鍥而不舍苦苦追求永不放棄呢?于是,前期炒作就成了“大都不是針對影片,而是在影片的外圍下著功夫”,只能做花絮和噱頭論。甚至完全成了“欲拒還迎、半推半就”、“互相撩撥、互相刺激、互相撫慰”的娛樂公共調情。然而且慢!“花絮”豈止前期如此?就是最后進人民大會堂首映,花絮、噱頭仍然還在繼續:當幾百名記者終于進了“英雄”洞房,在看電影過程中,身邊竟有多條漢子三步一哨五步一崗,高舉紅外望遠鏡到處監視謹防盜版,而當片子將近結束,禮堂內左前方,還有人兩次稀稀拉拉“領掌”,但數百名看客卻真是不給一點面子,就是不跟著拍手。再到燈光大亮時,我身邊有一位滿頭銀發的資深影評家慢慢起身,習慣性撣撣上衣然后笑言自語道:這片子就是被盜版,怕也不一定能好賣吧?之后的記者見面會上花絮仍然不斷:但見導演與各位主創在前臺正襟危坐,而眾目睽然之下,梁朝偉、甄子丹、章子怡臉上皆是名牌墨鏡侍候(估計是羞澀于大家伙看他們吧),惟陳道明、張曼玉坦然平靜毫無做作之態。不待記者發問,主持人先請上一位據介紹“懂古玩”的先生長篇大論慷慨陳詞誘導記者:張藝謀是民族大英雄!《英雄》我是看一遍哭一遍!如此云云之后,《英雄》的炒作、花絮、噱頭總算告一段落。而之后的記者提問,卻都不被“懂古玩”所“誘導”,尤其對導演之問頗多質疑。此時但見老謀深算之張導演面露微微不悅,于是說:我拍《英雄》既不指望得奧斯卡,也不為表現什么思想、精神,首先得拍得好看。確實,如果花了好幾千萬美元還弄不出“好看”,那還叫拍電影嗎?也罷,于是乎我就舉手起身質疑:請教張導演,您說的好看的標準是什么?比如《英雄》您準備是讓我們看打架?看風景絢麗?看武俠精神?看武學哲理?看天下統一?看大型團體操預演?其實我這也算是為《英雄》補充一點炒作的噱頭和花絮;后來,我提問中的“打架”一詞,被張藝謀從上海舉例一路再說到廣州:“不禮貌”、“一撇嘴”、“一臉的不屑”、“那種要滅你、要砸你、要收拾你、要踩你、要臭你的敵意,只一瞥就夠了。”承蒙張導演抬舉,就我這么一個藐小無能記者兼影評人,真值得你國際知名大導演掀動如此盛氣肝火嗎?再說我人微言輕,也沒有那么大本事。其實,記者見面會時間太短,另外還有好多話憋在心里沒說呢。因為我現在只認你張藝謀在電影生意經營上是“大腕”,在導演藝術上,自從《搖啊搖》之后,我早就認為你已經“失魂落魄”甚至連對拍電影的基本敬畏都沒了。所以我只希望張藝謀能在今后認真學習拍賀歲片、拍商業片的過程當中,別再把他人攤上的貨色都塞進自己電影里就謝天謝地了,不是不可以模仿,而臨摹太多瞧著乏味。比如,在《英雄》里,我開頭先看出了《刺秦》車輪滾滾的同樣拍攝角度;風光變色當中的武打又見《臥虎藏龍》中竹林仿制,蜻蜓點水的打斗中又見香港電影《笑傲江湖》,人海戰術的大場面調度,又重溫了朝鮮人民共和國大型團體操的整齊劃一。當然,在各位武林高手的時生時死之中,我還感覺到了一點假裝《羅生門》拙劣套用。
話有些扯遠了。還回頭說張藝謀的“英雄”炒作,炒作的根本目的是為什么?當然是為賣電影。我很早先以前就當街叫賣過東西,吆喝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東西能好賣。可現在什么東西才最好賣呢?當然還得說是貨真價實的東西最好賣。
但這一次張藝謀如此成功而空前的炒作,到底“撓癢癢藥”一層又一層終于被剝開之后又怎樣了呢?如果可能,我真想請馬三立先生到場揭開它的最后謎底———幾千萬元就買了兩個字:撓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