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互動電視還沒有廣泛認同的定義。從20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美國電信公司發展互動電視以提供受眾反饋、電子處理(如家庭賬戶)、視頻點播(VOD)、網絡電話和信息檢索服務。到90年代末,他們開始將網絡引入互動電視系統。但是,互動電視不僅是一種美國現像,90年代初,加拿大和許多歐洲國家,例如,英國、德國、瑞典、法國、意大利都嘗試開展VOD業務為核心的有限的互動電視業務。即使今天,和美國情況類似的互動電視實驗仍然在歐洲進行著。
從宏觀的視野來看,互動電視以物理形式展現了一種發展前景,即在未來的高科技家庭中,建立系統的家庭傳播系統。這種有關未來的藍圖超越了媒介的技術極限與經濟可能性,而呈現出完全不同的社會——文化形式。總之,互動電視是電視的一種變體。但是,它又遠遠超出了傳統電視。它是電信產業設計并繁衍出的成熟家庭傳播系統的雛形。
要在電視中建立互動,人們需要解決兩個主要矛盾:(1)電視傳播結構與互動傳播結構之間的矛盾;(2)電視經濟模式與互動媒體經濟模式之間的矛盾。首先,傳統電視系統之中,控制處于中心地位,而在互動媒體中,控制在向外發展,電視系統不能適應這樣的控制轉移,它根本就與互動傳播或互動不兼容。
電視曾被稱作“白癡的盒子”,而觀眾則是“沙發土豆”。因此,要電視提供互動、參與性的、回復式的回路,就要使“傳”“受”間傳統的傳播結構發生變化。
電視無處不在,所以,作為互動電視的平臺,電視是一種很有吸引力的選擇。因為各公司把電視作為組建互動電視的平臺,互動被局限為狹隘的、重復的“VCR控制型”互動,或是機械的“按鍵式”選擇。觀眾和處于電視模式下的情況一樣,仍然是被動的,互動電視成了“反饋電視”。
互動電視暗含的基本矛盾是作為文化形式的互動與組織模式的電視之間存在的文化矛盾。這是一種模式沖突。互動電視需要一種在制度、文化和技術上都不同于傳統電視的經營方式,因為它不再是傳統的由上至下的傳播媒體了。就像“互動”這名詞字面的意義一樣,互動電視被認為是一種新的媒體項目。換言之,互動電視需要改變電視歷史上和文化上根深蒂固的中心化特征。由于這種根深蒂固的偏見,電視傳播模式把互動限定為機械的“反饋”,而中心仍保持控制。在互動電視中,“互動”被人為地嫁接到電視上,而根本不考慮互動與電視之間的對立。
互動電視的技術結構
互動電視被建立成復雜的有線網(如華納的Amex’s Qube),或微波視頻網(如時代-華納的Full Service Network,大西洋貝爾的Video-Dial-Tone),其中都結合了電腦、電視和電話科技。它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使用者控制部分;網絡部分;中央控制部分。雖然互動電視系統的結構在技術細節上不盡相同,但基本的設計體系卻幾乎一樣。在這種網絡平臺上,服務供應商可以傳遞各種不同形式的信息——視頻的,音頻的,文本的——并提供存儲、傳遞、轉換和其它技術。
第一,使用者控制部分起著聯系使用者與系統的作用。歸互動電視消費者所有的設備(CPE)包括一個終端(電視機),一個信號轉換器(機頂盒),和一個接口設備(數字鍵盤或遙控)。電視機的任務是顯示節目和界面,如主菜單。機頂盒的任務是接收信號并解碼,信號包括——使用權,節目和數據——然后轉化成輸出信號——需求信息或多種反應——傳送到中央計算機。機頂盒的作用相當于視頻解碼器、頻道調節器、音頻控制器、網絡接口、基本導航和服務選擇系統、計時器和安全密碼器。實際上,機頂盒就是使用者能借以與系統或其他使用者相互溝通的電腦。數字鍵盤/遙控是用于定位、瀏覽和搜索儲存在中央電腦里的信息的導航工具。
第二,網絡的部分是由傳送技術構成,例如銅線、同軸電纜和光纜。根據其戰略考慮和服務計劃,系統操作者采用了不同的網絡結構和傳送技術,例如混合光纖同軸電纜網(HFC),光纖到路邊(FTTC),非對稱數字用戶環路(ADSL)。HFC使用光纜作為高速網的主干線,用同軸電纜或銅線作為支線。FTTC則盡量延伸光纜,使之更接近使用者一端。另一方面,ADSL通過增加帶寬的方式利用現有的銅線,然后在網絡的兩端,即控制中央和家庭終端兩方面,都增加數字轉換器。
中央控制部分包括一個數據存儲系統、媒體/視頻服務器和使用存儲數據的轉換設備,提供不間斷的信息流,實時的轉換與傳播。它可以完成各種系統控制功能,例如視頻信號的壓縮與存儲,分配控制和信號轉換,播出檢查與查錯,以及廣告。也可以說,中央部分控制整個網絡,它通過經營管理、通信協議、轉換機制,使得系統和協議簽署者可以進行互動(如互動節目、互動服務、視頻點播),協議簽署者在他們自己之間也可以建立點對點的聯系(如網絡電話)。
整個系統的配置是不對稱的,具有一個信息的生產和分配中心以及信息接收的外圍。系統操作者扮演看門人的角色而不是進入的通道。互動電視系統中的傳播行為被局限為簡單的點播的接口行為,使用者所生產的信息實際上只不過是一些需要和反應。系統中使用者的參與程度極低,意義也十分有限。互動電視系統的基本運作就是直接的發問——反應/要求——發送的渠道,提供機械的互動。總之,它是一種層級制的、中心化的、封閉的系統。
互動電視的機器本質
馬夫德把機器定義為一種“設計用于實現特定的一系列功能的組織”。他認為,機器的目的是簡化生活的復雜過程,以建立“合適的秩序與規則”。
互動電視,與其名字相反,從其結構與組織模式而言并不是一個智能系統。它不需要任何超出自己所提供的選擇范圍的輸入信息。基本上,仍然是“向下發布命令,向上反饋”。互動電視中設立的反饋回路只是個轉接器,敏感度、社會特征或多變的需求不能由此檢測并反應到系統中去。在這個意義上,互動電視是一種機器,它被設計并組織以服務于事先嚴格確定了的目標。
雖然互動電視很好地運用了互動或互動傳播,它卻沒能很好地為使用者所用,沒能使使用者之間的互動更便利。使用者仍然被設置為互動電視系統的反應式的、同質化的消費大眾。這樣,互動電視不僅繼承了傳統電視的本質和結構,也繼承了其文化和大眾消費主義為導向的意識形態基礎。
因為互動電視沒有為新技術帶來的新自由解開束縛,新媒介也就不是真正的新媒介。
徐蕾瑩/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