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媒體實施輿論監督是憲法賦予的神圣職責。輿論監督有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等多種形式,但新聞輿論監督因其時效性強、覆蓋面廣、影響力大倍受重視。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完善和人們維權意識的提高,時代對新聞輿論監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把“雙刃劍”用好了可以達到糾正錯誤,改進工作的目的。否則,會事與愿違。因此,探索新形勢下開展新聞輿論監督的有效途徑 ,正確行使新聞輿論監督權是建立現代文明社會的需要,也是樹立黨報形象和權威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樹立政治家辦報的思想
輿論監督是我們黨和國家民主監督制度中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新聞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責。開展批評報道首先要牢固樹立起“政治家辦報”的思想,要將輿論導向正確與否擺在首位,輿論監督的目的應當是“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通過新聞輿論監督,將消極因素轉化為積極因素,而不應當是單純地為了暴露問題,迎合一些讀者的不當要求。因此,新聞批評要特別注意“度”的把握,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對一些重大案件的報道,一般應與相關管理部門查處同步;對于曝光和揭露性的報道,最好能求得上級黨委的支持;對于一些敏感和復雜的問題,如進行公開監督容易給黨和政府工作帶來負面影響的問題,最好以內參的形式反映,以引起有關領導和部門的重視;對于容易激發社會矛盾、在現實條件下又無法解決的問題,就必須選擇放棄。在報道中還要注意報道“熱點”問題不增加“熱度”,報道“難點”問題不增加“難度”,并按照適量、適宜、不過分集中的原則進行報道,否則會誘發群眾不滿情緒,導致不安定因素的滋生。
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有針對性操作性
開展新聞輿論監督難,這是人所共知的,要使輿論監督更有針對性操作性,與相關部門合作是十分有效的戰略戰術。首先要按照“政治家辦報”的要求,把握輿論監督的方向與“度”,每一次開展新聞輿論監督時都要認真籌劃,周密部署,趨利避害。開展輿論監督時要在弄清事實,掌握證據上狠下工夫。同時還要抵制各種誘惑,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同不良現象作斗爭。近年來,《萊蕪日報》配合紀檢、司法、工商等有關執法部門,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了連續有力的曝光。這種聯動既可靠,又圍繞大局進行輿論監督,人們無不拍手叫好。眼下,《萊蕪日報》正圍繞促進農民增收這一主題,與工商、物價等行政執法部門聯動開展涉農檢查,對制假造假,坑農害農者進行曝光,通過此舉推動了中央一號文件的落實,樹立了地方黨報形象。
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多些社會責任感
新聞批評的權威性是用事實說話。近年來,新聞官司數量與日俱增,其中不乏因新聞報道失實,侵犯有關當事人法律權益造成的。因此,在進行批評報道的過程中,恪守新聞的真實性原則和多些社會責任感至關重要。既要言必有據,客觀公正,又要換位思考,增強社會責任感。
新聞工作的規律決定了大量的新聞報道內容是來自于他人提供的線索和材料。如采訪新聞人物和周圍的人,調查新聞事件中的當事者和涉及人物,通過參加各種會議和新聞發布會獲取的信息等。對這些新聞線索和新聞材料,使用時一定要征得提供者的同意,并做必要的錄音、錄像和本人簽字取證工作。由于采訪者受采訪環境、采訪手段和各種條件的限制,極易造成一些新聞與事實有出入。因此,有必要對新聞事實做深入細致的分析,不但對時間、地點等細節的真實性要核實,還要對事實的整體真實性好好把握,更要對批評性報道產生的效果是否積極進行預測。絕不可摻雜記者自己的主觀臆斷觀點,更不能根據自己憑空的觀點對事實進行“合理展開”。只有牢固樹立新聞的真實性原則,認真進行換位思考,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出發,拋棄各種偏見和雜念,才能取得新聞輿論監督的好效果。
(萊蕪)張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