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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高虎的代理律師王君洪前往青島大山看守
所,與高虎進行了近1個小時的談話。這是高虎被逮捕后第一次與律
師見面。王君洪告訴記者,高虎在看守所內的精神狀態還不錯,情緒
也比較穩定!昂透呋⒄勗捨腋杏X他現在的思想比以前成熟了許多”,
高虎告訴自己的代理律師,在看守所里讓他有時間重新思考以前發生
的所有事情。
王君洪說,高虎在看守所里可以讀報和看電視,他也看了媒體對
他被捕一事的報道,高虎認為,事情既然已經到了這一步,他也不想
多說什么,他現在能做的就是依照法律程序,相信法律會作出公正的
判決。
王君洪說,在征得高虎的同意后,他決定于今天向法院遞交書面
申請,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并將在申請中寫明提出變更申請的
具體理由。(宋振濤)
事件回放
2003年3月22日,演員高虎在青島拍攝電視劇《情錯》時,開車
撞倒了燈光師馮子永,致使對方死亡。這起事件引起媒體普遍關注,
檢察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高虎提起公訴。
今年2月24日,青島市南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死者妻子張屹巍
參加了旁聽,這也是高虎和張屹巍事發后的第一次見面,雙方在庭審
后的談話不歡而散。目前,法院尚未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上周,張屹巍從北京趕到青島,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書,要求
高虎賠償包括死亡補償金在內的各項費用共計64萬元。市南法院受理
了此案件。
6月14日,取保候審的高虎返回青島后,被法院宣布逮捕,并于
當天押往看守所。
法律專家:高虎應承擔刑事責任
對于高虎曾經強調他是“服從劇組的要求駕駛道具車,沒有義務
檢查剎車狀況,事故責任應由劇組承擔”的說法,有關法律專家表示,
劇組只可能負擔民事賠償,而高虎是此案肇事者,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過失致人死亡罪應該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可
能被判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據另一法律專家分析,法院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可能意味
著高虎撞人案件的刑事判決部分即將宣判。
圈中好友:高虎是個很善良的人
演員陶虹在聽到該消息后大為吃驚:“我不知道他被關押的事情。
也許他有時候會比較魯莽,但他確實是一個很善良的人!
胡軍表示不知道高虎被捕的消息:“高虎曾經表示他很沮喪、愧
疚,對于此事他不想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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