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0月10日北京電(記者 郝東智)10月9日上午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受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對備受關注的《情錯》劇組演員高虎在拍戲中撞死燈光師一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10月10日下午,高虎由其經紀公司慈文東方演藝經紀公司出面組織,首次直面媒體袒露心聲。
2003年7月13日,青島市市南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高虎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高虎不服,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二審審理查明,維持原判。聽到維持原判結果的高虎顯得很淡然,他說:“經歷了這樣一件事情,我感覺到自己比以前成熟了很多,也更堅強了。這也許就是年輕演員成長的代價吧。”
不過,高虎堅定地說,“我對上訴的結果感到失望。我對死者和其家屬的遭遇至今感到遺憾,也進行了經濟賠償,但是,我是清白的,我堅決不能接受所謂‘過失傷人致死’刑事判決。”高虎表示,他將向山東省高院提出申訴。
高虎的經紀人付小姐對記者說:“這件事對高虎的觸動和影響很大,但對于他的演藝事業來說影響并不是很大,片約還是紛至沓來,目前參演的朱延平導演的賀歲電影《一石二鳥》將在10月底殺青,11月初進駐《神雕俠侶》劇組。而另一部古龍先生名著改編的古裝武俠大戲《英雄無淚》也向他發出了邀請。”



